羊绒衫里没羊绒,市场监管要有震慑力
“刚被处罚过,但她完全不在乎”,日前,央视曝光鄂尔多斯市有关羊绒制品经营主体销售虚标羊绒含量服装的情况,有店家“刚因虚标羊绒含量、成分被处罚过,但仍在继续售假”。12月30日晚,当地市监部门通报称针对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相关企业已立案调查,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2月31日亦对此进行挂牌督办。
这不是什么“老婆饼里没老婆”“鱼香肉丝没有鱼”的网络玩梗,而是最真实也很熟悉的直播售假现场,某些帮家人们“把价格打下来”的主播,内里的小九九几乎尽人皆知,但看到号称100%羊绒的服装里没有一丁点羊绒,恐怕不少人还是有被震惊到。羊绒含量少点就少点,但一点都没有确实是太嚣张。一件400克的羊绒衫售价仅299元甚至更便宜,那些笃信主播营销话术的消费者,买到便宜货的诉求可能压倒了对品质的较真,而售假商家也摸准了这部分消费心理,赌的就是“消费者没有鉴别能力,更不会将服装去送检”。
“一分价钱一分货”的道理在什么场景都不过时,当然,也有可能不少消费者在下单伊始就已经属于“明知山有虎”,在并不真信主播夸张说法的情况下去下单。但在鄂尔多斯这样一个以羊毛制品作为传统支柱产业的城市制假售假、以无充有,其所伤害的,当然不仅是具体购买行为背后的消费者,更是对地方产业发展、特色品牌效应的蚕食和消解。
售假商家对于商品品质、含量的公然虚标,毫无疑问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里明示,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其对同行业其他竞争者的整体利益构成侵害,同时也直接损伤消费者的多项具体权益。《产品质量法》则规定,对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除了没收违法所得,还可以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最大的问题在于,对于市场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治,多借由媒体曝光闻风而动。尽管此番涉事的店铺、商家,与当地监管执法部门的距离谈不上遥远,往往慢半拍的地方执法对于近在咫尺的商家,其威慑力究竟如何?央视报道显示,某涉事店铺的经理“因虚标羊绒含量、成分刚被处罚过,但仍在继续售假”,而记者走访的当地鄂尔多斯市羊绒一条街、鄂尔多斯市羊绒全品类批发城等地,“不少商家都存在羊绒含量虚标的问题”。首先是违规者对监管执法仍然新鲜热乎的处罚不以为意,刚被处理就立马满血复活,而在此背后则是疑似相当比例的“法不责众”情绪正在涉事地方悄然滋长。
必须明确,对违规商家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来都不算“营商环境优化”,更不是“严管厚爱”,因为其所戕害的始终是消费者的信赖,以及地方“绒”耀世界的产业积淀。借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挂牌督办,对“羊绒里面没有绒”的产业乱象,迫切需要一次高效、扎实、彻底的刮骨疗伤。只有让违规者觉察到疼,真的付出代价,监管执法的威慑才算见到药效,市场才有真的“绒”耀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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