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惠州两公司被挂牌督办

来源: 2026-01-15 22:07:44

  近日,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官网发布两则通知,根据《广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的规定,大亚湾区应急管理局对两家公司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对惠州韵森集装箱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中介绍,惠州韵森集装箱有限公司一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进行焊工作业,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项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通知责令惠州韵森集装箱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前完成整改,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将整改情况如实上报区应急管理局。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知中提出,该公司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提交解除挂牌督办申请,区应急管理局收到解除挂牌督办申请后,将组织相关单位人员(专家)对该公司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合格后解除督办。

  《关于对惠州市彩田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中指出,惠州市彩田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的甲类车间B1(油漆涂料生产区)的隔间内丙烯酸稀释剂堆放区距离可燃气体检测仪的距离超过5米。不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第4.2.2“释放源处于封闭式厂房内时可燃报警器距释放源的距离不超过5米”的要求。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第十二条要求,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通知提到,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该公司存在的上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行3个月限期整治挂牌督办。整治期限届满后,符合条件的,可以解除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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