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声再明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来源: 2026-03-02 20:16:42

  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2月9日—2026年3月2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7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先声再明补充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等事项。据悉,先声再明已于1月9日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摩根士丹利和中金公司为联席保荐人。

  中国证监会请先声再明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变动:(1)请说明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就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2)请说明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3)就已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中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并提供明确依据。

  三、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四、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的要求,说明控股股东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

  招股书显示,先声再明聚焦于肿瘤创新药物的研究、开发与商业化。其目前拥有五款商业化创新药物、逾15种处于临床和IND申报准备阶段高潜力的候选药物,以及多个发现项目。根据灼识咨询报告,于2025年,该公司完成三项对外许可交易,按肿瘤资产交易数量及交易总值计,在中国生物制药公司中分别位居第一及第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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