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关于椰子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讯(记者孔文燮)3月19日,
记者从海口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获悉,其发布椰子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仅以椰子果为原料、通过物理方法直接获取,或由浓缩汁复原而成的产品,方可称为“椰子水”;凡添加糖、水、香精等辅料的相关饮品,需归为“椰子风味饮料”,不得再以“椰子水”名义进行标注和销售。消费者选购前可先了解该标准核心界定,分清纯椰子水与调制饮品的本质区别,为科学选购打下基础;选购时可通过“一看二查三辨”精准识别纯椰子水,提升消费辨识度。
相关板块
相关个股
相关资讯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上述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同花顺财经的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同花顺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2026-03-19 20: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