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越卖越亏!河南大有能源巨亏20.16亿元,交出23年来最惨年报
近期,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有能源”,600403.SH)发布上市以来业绩最差年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12亿元,同比下降16.59%;实现归母净利润-20.16亿元,较2024年同期亏损10.91亿元的规模显著扩大。
对于业绩变化,大有能源解释称,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煤炭行业持续下行以及部分矿井煤质较差,致使煤炭平均售价同比下降幅度较大。
大有能源公司人员向《
》记者透露,利润下滑主要受煤炭价格下跌影响,有些矿井煤质差的问题是短期的,也有些是长期的。与头部煤企相比,公司煤质和开采条件均比较差,容易受到煤炭价格波动的影响。另外,公司煤炭开采深度大、成本高、人员多等多因素影响,推高了煤炭生产成本。
亏损逐年放大
据了解,大有能源成立于1998年,上市于2003年,公司主要从事原煤开采、煤炭批发经营、煤炭洗选加工。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长焰煤、焦煤、贫煤、洗精煤、气煤。
单季度数据显示,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净利润亏损8.94亿元,较2025年第三季度2.71亿元的亏损额显著扩大,业绩环比明显恶化。值得注意的是,当季公司商品煤产量276.88万吨、销量260.43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4.13%和7.43%。
拉长时间来看,近年来,大有能源业绩持续承压,自2023年陷入亏损后,公司盈利状况不断恶化。2023—2025年,公司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4.81亿元、0.91亿元和-20.16亿元,亏损逐年扩大。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业绩不断下滑,大有能源煤炭产销量却呈逐年增长态势。财报显示,2023年,公司商品煤产量913.42万吨,商品煤销量917.54万吨;2024年,公司商品煤产量968.06万吨,商品煤销量953.37万吨;2025年,公司商品煤产量进一步增至1089.44万吨,销量达1076.71万吨。
财报披露,2025年度,大有能源商品煤平均售价同比下降124.03元/吨,影响收入同比减少133,545.94万元。
一边是产销量连年攀升,一边是亏损持续扩大,大有能源正陷入“越产越亏、越卖越亏”的经营困境,公司为何不及时调整策略、控制产量?记者在与公司相关人员交流中获悉,公司职工薪资需要得到保证,另外,在上级考核中,产量也是一个指标,公司营业收入也很重要。
分区域来看,大有能源在河南省内外的销售收入均出现下滑。2025年,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分布于河南省内以及新疆等省外地区。其中,河南省内销售额27.7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53%;省外实现销售额9.59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0.91%。
上海钢联煤焦事业部动力煤分析师张雯雯告诉《
》记者,2025年,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全年均价约702元/吨,较2024年的860元/吨回落约18.4%,二季度触底煤价达617元/吨,全年呈“V型”波动。随着动力煤价格中枢上移,煤企收入端有望增加,叠加部分煤企成本控制优化及受高油价带动,煤化工业务盈利提升,行业整体利润有望改善。
应付账款高企
经营层面,大有能源资金压力已十分突出。2025年,大有能源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3.06亿元,连续两年为负,公司现金流状况持续恶化,自身造血能力明显不足。
偿债压力同步攀升。截至2025年末,公司账上货币资金降至36.46亿元,而短期借款高达49.06亿元,应付账款攀升至36.67亿元,流动负债合计120.06亿元。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3.05亿元,同比减少三成;负债合计150.6亿元,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193.65亿元,资产负债率提升至77.77%,财务杠杆处于较高水平。
雪上加霜的是,近期,大有能源陷入两起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涉案金额约8887.84万元,同时,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
根据3月30日公告披露,原告一是上饶市上投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上饶上投”),被告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豫西煤炭储配中心(下称“豫西煤炭储配中心”)和大有能源。
上饶上投与豫西煤炭储配中心于2025年先后签订三份《煤炭购销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上饶上投依约履行付款义务,累计向豫西煤炭储配中心支付货款50,652,919元。豫西煤炭储配中心未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交货义务,向上饶上投交付煤炭合计20,470吨,该部分交付货值为10,866,158.1元,剩余对应39,786,760.9元货物,豫西煤炭储配中心未履行供货义务。
上饶上投诉求包括: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三份《煤炭购销合同》及2025年5月30日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补充协议》,豫西煤炭储配中心和大有能源返还已支付的煤炭货款39,786,760.9元,并向原告支付违约金等。
案件二的原告为江西铜源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下称“江西铜源”),被告情况与案件一一致。
公告显示,江西铜源与豫西煤炭储配中心先后签订四份《煤炭买卖合同》,江西铜源依约履行付款义务,累计支付预付款84,513,856元,但豫西煤炭储配中心仅向原告提供了价值35,422,200元的货物,其后未再按合同约定供货,剩余未抵扣预付款为49,091,656元。
2025年12月24日,豫西煤炭储配中心向江西铜源出具《豫西煤炭储配中心关于煤炭买卖合同终止函》,以“煤炭市场形势变化”为由,决定终止上述四份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
江西铜源的诉求包括:判令解除签订的四份《煤炭买卖合同》,豫西煤炭储配中心和大有能源返还四份合同项下预付款49,091,656元,并支付违约金等。
大有能源表示,本次冻结资金金额占公司2026年2月28日货币资金余额的2.43%。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本次资金冻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尽快推动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
针对上述合同纠纷,记者从大有能源相关人士处获悉,公司也开展部分煤炭贸易业务。在相关业务中,大有能源已将货款支付给上游供货方,但上游企业并未按约定向其供煤,导致公司无法向下游两家企业交付货物,最终引发纠纷。
2026-04-09 20: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