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同策、申请更简、最高300万元!南京修订人才安居政策
现代快报讯(记者 杨晓冬)近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含六大方面,包括推行全域同策、简化申请条件、调整安居方式、规范补贴发放管理、完善人才进阶机制、政策实施与过渡衔接等。值得关注的是,修订后,南京人才安居政策将实现全市“一盘棋”,申请门槛大幅降低,安居方式更加灵活,补贴发放也更透明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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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修订后的《办法》共六章三十五条,包括总则、安居方式与标准、申请与审核、房源筹集与供应、管理与监督及附则。记者注意到,原《办法》仅适用于主城六区,江北新区及新五区“参照执行”。修订后,全市行政区域统一实施人才安居政策,各区不再另行制定。这意味着,无论人才在南京何处就业创业,都能享受同一把“安居标尺”,政策红利覆盖更公平、更均衡。
与此同时,申请条件也进一步简化,取消企业申报、内部审核、公示等环节,人才凭人才认定证书(码)且符合一定条件即可享受人才安居政策。根据现行的住房保障体系,将实物配置调整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并将“宁青驿站”“海智湾”等统一纳入人才公寓管理;结合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调整货币补贴标准,其中进一步明确A类人才的货币补贴标准,调整B类和C类人才的货币补贴标准;规定各区应制定实物配置细则,货币补贴标准实施动态调整。A、B、C类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分别为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申请租赁补贴的,分别为每月8000元、6000元、4800元。
此外,补贴发放更规范,五年周期明明白白。人才政策享受期为5年,购房补贴、租赁补贴只能享受一期。租赁补贴和人才公寓享受期合并计算,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首年发40%,第2-5年每年发15%。租赁补贴按月补助、按季发放。D、E类人才进阶到C类及以上的可以申请购房补贴;B、C类人才进阶的,可以按照进阶后人才认定类别申请购房补贴。需要注意的是,本《办法》生效后,原《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宁政规字〔2023〕1号)同时废止。已享受原政策的人才,按原规定执行至期满,涉及后续进阶的按新办法执行。
2026-04-22 22: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