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就地消纳再破局

来源: 作者:魏秋利 2026-05-25 22:28:35

  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688号,以下简称“688号文”)。在2025年单用户绿电直连政策基础上,此次将绿电直连模式从“一对一”正式拓展至“一对多”。这既是对“十五五”规划建议“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要求的落地,也是对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扩大绿电应用”部署的回应。更重要的是,688号文并非孤立出台,而是在一系列重大政策文件共同构建的政策体系之上——从136号文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到1192号文完善就近消纳价格机制,到114号文建立储能容量电价支撑,到1360号文构建消纳调控顶层设计,到650号文实现单用户绿电直连先行先试,再到688号文将市场化改革纵深推进至多用户场景。这一政策链条环环相扣、层层递进,为我国新能源就地消纳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环环相扣,政策体系日趋完善

  688号文的政策设计,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的必然结果。围绕“市场化改革—价格疏导—容量支撑—顶层设计—就地消纳—模式升级”这一主线,六份核心文件相互补充、逐层递进,构建起覆盖“发电—输配—消纳—储能—价格—市场”全链条的制度保障体系。

  136号文奠定了市场化改革的制度先导。《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明确,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这一改革方向,为688号文设计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的市场参与方式提供了基础。688号文要求,项目原则上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初期可“报量不报价”,条件成熟时过渡至“报量报价”。没有136号文打开的市场通道,绿电直连项目的电能量价值就无法在市场上得到合理体现。

  1192号文充当了价格机制的“定盘星”。《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系统解决了绿电直连等就近消纳项目的价格机制问题,明确了公平承担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政策性交叉补贴等费用的“谁受益、谁负担”原则。688号文第(十)条明确要求执行1192号文的相关规定,两文紧密衔接:1192号文规范了“如何计费”的通用规则,688号文则将其具体应用于多用户场景,并明确“项目新能源发电量不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防止政策套利。在量化指标上,两文也保持了高度一致——1192号文要求就近消纳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2030年起不低于35%),688号文沿用了这一标准。

  114号文提供了容量支撑的制度保障。《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首次在国家层面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并将煤电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这一安排,为储能参与系统调节提供了明确的价格信号,也为688号文提出的“提升就近消纳能力、合理配置储能”要求提供了经济可行性的制度保障。没有114号文对储能收益模式的关键补充,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中储能的商业可持续性将面临较大不确定性。

  1360号文构筑了消纳调控的顶层设计。《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360号)具有纲领性地位。该文件以“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为核心思路,将新能源开发消纳系统划分为五类场景,明确提出到2030年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更为关键的是,1360号文首次从顶层设计层面明确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和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四类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688号文开篇即明确“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为政策目的之一,其“分类施策、多元消纳”的核心思路在688号文中具体化为区分“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项目,明确各自与公共电网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可以说,1360号文为绿电直连模式创新提供了战略方向,688号文则为其提供了落地实施的“施工图”。

  650号文实现了绿电直连的起点。《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实现了单用户绿电直连“零的突破”。该文件定义了绿电直连的基本模式——“新能源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明确了豁免电力业务许可等关键制度安排,积累了项目管理的实践经验。688号文明确参照650号文执行规划管理等要求,沿用了“豁免电力业务许可”“绿电溯源与分配”等核心制度。没有650号文的先期探索,688号文的“一对多”模式创新就缺乏实践支撑和制度参照。

  688号文实现了这一政策链条的纵深推进。站在上述五份文件的制度基础之上,688号文实现了从“单户试点”到“多户共享”的关键一跃。它将136号文的市场化先导、1192号文的价格机制、114号文的容量支撑、1360号文的顶层设计、650号文的单用户模式经验,进一步拓展为可操作、可持续的多用户绿电直连市场机制。这一演进,标志着我国绿电直连政策从单点探索进入制度化推广的新阶段。

  二、应时而生,绿色转型正当其时

  688号文的出台,深刻回应了当前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面临的现实迫切性。截至2026年4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已达24.1亿千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60.4%,但消纳难度攀升、调节压力增大等问题日益凸显。1360号文明确指出,亟需通过精细化调控政策应对挑战。

  “十五五”时期是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的决胜期。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实施重点行业提质降本降碳行动”,宣布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与此同时,随着国际碳管控约束持续收紧、国内碳排放双控政策稳步推进,工业园区、零碳园区等用能主体对绿色电力的需求日益集中且规模化,传统“一对一”绿电直连模式已无法满足多个法人实体共同使用绿电直供的需求。688号文通过制度创新,使更多中小企业和园区用户能够共享绿电直连的政策红利,让绿色电力从“高成本选项”逐步转变为可及可用的“普惠资源”。这对于降低全社会绿色转型成本、提升企业参与绿色低碳转型的积极性,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精准施策,制度设计守正创新

  688号文在适用范围、建设管理、责任机制等方面实现了多维创新,充分体现了政策的精细化设计与系统化思维。

  在适用范围上,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覆盖新建配套负荷、存量单用户扩容项目,重点纳入有绿电消费比例要求的企业、重点用能和碳排放管控企业、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等的全部或部分负荷也可就近接入。分布式光伏可通过集中汇流方式参与,算力设施、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获得优先支持。这一制度安排,使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用能主体都能找到适合自身的绿色电力获取路径。

  在量化指标上,项目按照“以荷定源”原则合理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要求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这一量化要求与1192号文、1360号文的相关标准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了政策导向的连贯性。

  在投资建设机制上,项目应明确独立主体作为主责单位,可由电源方与负荷方合资组建,也可由一方单独投资;连接线路、变电设施、储能及运营平台原则上由项目主责单位投资建设。项目及其内部资源豁免电力业务许可,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在与既有政策体系的耦合上,688号文在延续650号文核心机制的基础上,与1192号文的价格机制、114号文的储能容量电价、136号文的市场化路径、1360号文的消纳调控框架形成政策递进,构建起涵盖“发电—输配—消纳—储能—价格—市场”全链条的制度保障体系。

  四、久久为功,赋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688号文的出台,对于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微电网落地应用,具有多层次、多维度的深远影响。

  在新能源发展方面,多用户绿电直连模式为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提供了新的制度通道,特别是支持因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这一安排有效盘活了存量新能源资源,降低了弃风弃光率,有助于提升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整体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方面,688号文与1360号文提出的“加快构建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平台”“大力推动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能化升级”等核心任务高度契合。多用户绿电直连模式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实现电源与多用户的直接互联,在不增加公共电网调度压力的前提下促进新能源消纳,通过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明确了项目与公共电网的协作关系。这种“自平衡为主、公共电网托底”的设计理念,有力支撑了新型电力系统“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发展方向。

  在微电网建设方面,688号文与今年初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形成深度协同。1360号文明确提出支持“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688号文的落地则使这一顶层设计有了“施工图”。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可依托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构建工业绿色微电网,集成应用光伏、风电、新型储能和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各地实践已经走在前列——沈阳中德园创新性提出“一对多”绿电直连模式,成为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之一;内蒙古积极培育高比例绿电直供的零碳园区和工厂。688号文为这些先行探索提供了统一规范的制度框架,必将加速工业绿色微电网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应用。

  从更宏观的视角审视,688号文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我国新能源政策体系“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战略定力。从136号文推动全面入市的市场化改革,到1192号文完善就近消纳价格机制,到114号文建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到1360号文构建分类引导消纳调控的顶层设计,到650号文实现单用户绿电直连“零的突破”,再到688号文完成多用户模式的纵深推进——六份文件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共同构成了我国新能源就地消纳政策的演进路径。站在“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688号文及其配套政策的落地实施,我国新能源消纳能力和绿色电力供给水平将迈上新台阶,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初步建成新型能源体系注入强劲动力,为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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