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APHIS针对番茄褐色皱纹果病毒(ToBRFV),严格管控番茄、辣椒种子输美进口

来源:中国种子贸易协会CNSTA 作者:秘书处 2026-05-26 20: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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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范番茄褐色皱纹果病毒(ToBRFV)进入美国,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已于2024年6月17日正式实施新版进口联邦令(DA-2024-21)。新规仅放宽食用类农产品准入,即全面取消各国食用番茄、辣椒果实的进口检疫限制,但番茄、辣椒繁殖材料(包括种植用种子、种苗、插条等)仍维持严格进口监管要求,且所有进口到美国的货物,必须附带含附加声明的植物检疫证书或再出口植物检疫证书。

  APHIS强调,所有进口到美国的番茄、辣椒种子货物必须符合进口联邦令(DA-2024-21)的要求,且植物检疫证书上的附加声明必须明确指出是对该种子批次的代表样品进行了抽样和检测。同时,APHIS划定明确管控时限,自2026年6月1日起,所有不符合上述检疫要求的种子货物,将被禁止入境美国。特此提醒国内从事番茄、辣椒种子对美出口业务的企业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准备,规避出口通关风险。

  本联邦令的中文译文由中国种子贸易协会翻译整理,仅供行业参考学习。若内容存在表述歧义,请以美国官方英文原版文件为准。

  中文译文:

  联邦令DA-2024-21

  对番茄和辣椒这类番茄褐色皱纹果病毒(ToBRFV)寄主的进口限制

  本联邦令的目的是防止番茄褐色皱纹果病毒(ToBRFV)传入美国,为此将限制相关寄主材料进口。

  本联邦令是依据2000年6月20日修订的《植物保护法》第412(a)条(即《美国法典》第7编7712(a)节)赋予的监管权限发布的。该法案授权农业部长禁止或限制任何植物、植物部分或物品的州际贸易流通和进出口,如果部长认为该禁止或限制对于防止植物病虫害在美国境内传播是必要的。《美国法典》第7编第7754节所规定的监管权限允许部长发布命令以执行《植物保护法》的这一条款。本联邦令也是根据《植物保护法》颁布的条款,载于《美国联邦法规》第7编第319部。

  APHIS局长认定,ToBRFV的传入对美国农业构成严重威胁,进口的番茄和辣椒繁殖材料(包括种子)是该病害传入美国生产区的可能途径,而通过食用的番茄和辣椒果实引入该病害的可能性不大。自2024年6月17日起,APHIS修订了对ToBRFV寄主——番茄(Solanum lycopersicum)和辣椒(Capsicum spp.)的进口限制,即取消了从所有国家进口食用番茄和辣椒果实的要求。联邦令DA-2020-12中列出的关于植物繁殖材料的所有要求保持不变。

  本联邦令取代联邦令DA-2020-12。

  由ToBRFV引起的病害于2014年首次在来自以色列的番茄中被发现。此后,据报道ToBRFV已存在于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中国、捷克、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匈牙利、意大利、约旦、马耳他、墨西哥、荷兰、挪威、秘鲁、波兰、葡萄牙、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士、土耳其、英国和乌兹别克斯坦。

  繁殖材料的要求

  为防止ToBRFV通过繁殖材料进入美国,来自所有国家的番茄属和辣椒属的繁殖材料(包括用于种植的植物、种子、嫁接苗和插条)都批次必须附有带有附加声明(AD)的植物检疫证书或再出口植物检疫证书,该附加声明需说明该批次在进入美国及所属领地前满足以下要求:

  用于种植的番茄属和/或辣椒属植物或种子原产于经该国国家植物保护机构认证无番茄褐色皱纹果病毒的国家;

  或者

  用于种植的番茄属和/或辣椒属植物或种子批次的代表性样品已进行检测,并发现无番茄褐色皱纹果病毒。

  源自单一母株或单一育种品系、用于育种目的而非立即商业销售的小批量i番茄属和辣椒属种子的,可从所有国家进口,但必须附有带有附加声明的植物检疫证书或再出口植物检疫证书,该附加声明需说明该种子批次在进口前满足以下要求:

  产生该种子批次的所有番茄属和/或辣椒属母株已在果实采收前不超过10天内进行过检测,结果均未发现番茄褐色皱纹果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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