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拟港股IPO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等监管程序履行情况
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29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11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京新药业(002020.SZ)补充说明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据港交所2月11日披露,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中信证券为其独家保荐人。
中国证监会请京新药业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招股书显示,京新药业是一家以创新为驱动力的制药集团,策略重点专注于两大核心疾病领域: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心血管及脑血管疾病。公司秉持将已上市产品的商业化与产品管线的持续推进相结合的商业模式。
近年,公司已将创新药研发的战略重点锁定于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心血管与脑血管疾病领域。当前产品组合涵盖药物(包括仿制药、创新药物、中药及生物制剂);原料药;及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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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9: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