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陶能源拟港股IPO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员工股权激励实施合规性等事项

来源: 2026-06-05 21:41:27

  6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10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清陶能源补充说明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是否合法合规等。据港交所4月8日披露,清陶能源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国泰君安融资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为其联席保荐人。

  中国证监会请清陶能源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1)就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2)就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3)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对控制权的影响,上市前后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4)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进一步说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5)你公司现存及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况。

  二、请说明:(1)你公司国有股东办理国有股标识情况;(2)你公司备案为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一步说明你公司所涉跨境业务情况,是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3)你公司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公司业务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并提供相关依据;(4)你公司主要境内运营实体取得的业务资质许可情况;(5)你公司未决诉讼的具体情况,相关情况是否可能会对你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可能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相关未决诉讼是否已充分披露。

  三、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招股书显示,清陶能源是固态电池产业化及商业化的领跑者,拥有先进的固态电池技术和强大的固态电池产品研发与交付能力。公司专注于研发、制造及销售应用于电动汽车及储能系统场景的固液混合电池及全固态电池。

  清陶能源的创新能力建立在公司覆盖材料、电化学、电气工程、先进制造及软件开发的全栈式研发团队基础上。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公司是业内持有固态电池技术专利组合最广泛的企业之一。公司已经将公司的技术能力转化为动力与储能系统两大市场的商业部署。

相关板块
相关个股
相关资讯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上述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同花顺财经的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同花顺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