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颁发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水资源有了法定“产权身份证”

来源: 2026-06-18 18:57:21

  6月17日,广东省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正式颁发,首次以不动产登记形式明确取水权的物权属性,标志着广东省正式将取水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当日下午,全省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颁证仪式在清远市自然资源局举行。此次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是在省内首次以不动产登记形式明确了取水权的物权属性,使企业“隐形资产”显性化,标志着广东取水权登记试点工作从制度设计迈入了实质落地阶段,真正实现了从“行政许可”到“物权登记”的突破性跨越,为企业后续开展资产证券化、信贷融资提供了坚实的法定凭证,为企业扩大供水产能、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了重要支撑。

  以往水资源管理存在物权属性模糊等短板,取水权确权难、流转难、抵押难等问题,水资源资产价值未能有效显化。今年5月8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根据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确定清远市、东莞市为广东省取水权登记试点市,启动了广东省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探索之路。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联合清远市水利局等部门迅速行动,制定了《清远市取水权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清远市江南水厂取水口项目不动产登记办理指南》《清远市江南水厂取水口项目地籍调查技术要点》等,为清远市取水权登记试点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施工图”和“操作手册”。

  本次核发的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为水资源颁发了法定“产权身份证”,精准锁定了取水点位、水量等,使水资源权利归属清晰可界定、权属信息可查询、产权流转可交易、全流程动态可监管。这不仅为水资源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管理筑牢制度根基,更以制度创新盘活水资源资产价值,为取水户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广东省试点地区继续探索取水权不动产登记以及取水权抵押融资路径,真正将“水资源”转化为“水资产”,为企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文、图|记者董鹏程通讯员罗诗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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