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祥生物医药被出具警示函,涉未披露年报等
蓝鲸新闻8月12日讯,近日,天津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天津民祥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民祥医药存在以下情形:未按规定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补充披露相关人事及股东会决议公告不及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刘万里、副总经理兼董秘张毅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天津证监局对民祥医药、刘万里、张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相关板块
相关个股
相关资讯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上述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同花顺财经的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同花顺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2026-08-12 19: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