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在海南一小区购买“AI学习平板”疑似“三无”产品 多方投诉几个月未果 想维权“找不到人” 男子陷困境

来源: 2026-09-15 01:02:17

  2025年12月15日,西安市民王先生在海南省一小区,花费2496元购买了一台“扬子AI智能教育平板电脑”。此后近一年时间,他先后向12315、市场监管部门、派出所等多方投诉,因销售方系流动摊贩、票据无公章、厂家地址无法联系等原因,维权始终未有结果。

  小区搭棚推销

  宣称“封关后产品紧俏”

  据王先生回忆,2025年12月15日,有4名人员在椰海温泉嘉苑小区内搭起棚子,以“扬子电子有限公司新品推广”名义进行推销。推销人员称,该平板电脑是公司推出的最新AI产品,主打教育功能,涵盖小学至高中课程,适合给孩子学习使用。对方同时表示,海南即将于12月18日封关,产品会变得紧俏,价格也可能变动。

  王先生听后心动,通过微信支付2496元,当场获得一台平板电脑。对方开具了一张“专用票据”,票据上既无产品名称,也无公司公章,仅留有两个手机号码,票据下方的售后电话被红笔涂抹。购买当天,工作人员为该平板电脑进行了激活。

  次日发现问题

  拨打售后电话无人接

  王先生称,推销人员当天下午即撤走,此后未再出现在小区。第二天,他查看产品时发现多处异常:包装盒未用塑料纸密封,做工较为简陋;拨打上面的400电话,手机显示“疑似诈骗电话”,对方一名男子称“不是假的,电子产品买了不能退”;票据上留的两个手机号多次拨打无人接听,偶然接通后对方也明确表示不退,而且票据上没有公司公章、质量服务热线被涂抹。

  王先生随后查询包装盒标注的生产厂家——深圳市朗亿成科技有限公司,发现其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某街道,后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部门核查,发现其不在注册地址经营。

  记者看到王先生提供的AI智能学习电脑专用票据中显示,学习资料卡1套2499元。备注一栏写着:学习资料版本激活成功将无法退出系统;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不受理退货。售后保障写着:自购日起出现质量问题,凭此单可以享受学习机一个月包换新机,一年免售后保障费维修。(人为损坏除外)请妥善保管学习资料版权激活码,享终身维护!票据下方盖着一个:AI智能学习电脑售后专用章;质量服务热线下面的400电话有涂抹,无法看清。

  多方投诉近一年

  均因“找不到主体”受阻

  2025年12月起,王先生先后向多个部门投诉反映,除了产品包装、生产厂家异常、3C标准等问题外,同时还反映收款支付公司未实名审核及不提供商户信息。

  王先生称,向海南省澄迈县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后,工作人员核实后口头回复称,销售方属于流动摊贩,找不到人,无法处理。随后,王先生再次反映,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回复称:您反映“某某支付有限公司”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审核义务、违规提供支付结算通道且拒不提供涉事商户实名信息的相关事项,依据相关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专属监管,该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定职责范畴,我局无权核查处理,建议您向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就支付机构违规事项另行投诉反映。关于流动商贩销售假冒伪劣电子产品事项,因您未能提供被投诉经营者姓名、固定经营场所等明确主体信息,依据相关规定,投诉未提供被投诉经营者有效信息,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王先生又继续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投诉,回复称: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注册地核查,发现其不在注册地址经营,我局已将其载入经营异常目录。因产品购买地址、被举报行为发生地不在我局辖区,故不予立案。您并未提供深圳市朗亿成科技有限公司将相关产品销售给您的消费凭证,无法证明双方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受理。请向销售商住所所在地或收款账号方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如涉及诈骗,您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王先生就收款方支付公司的问题向国家12315小程序投诉后,收款公司回电称仅负责收钱,其余无法管理。王先生还提到,关于400电话提醒疑似诈骗问题,相关部分单位回复称可能因打的人多,系统标记成了“疑似诈骗”。

  王先生表示,2025年12月16日,他曾向辖区派出所反映问题,值班民警表示质量问题归工商部门管理,未予立案。此后,王先生陆续向相关部门留言反映,回复称留言被转交有关部门,至今没有结果。

  厂家回应:

  公司已注销退货需找销售方

  9月14日,记者根据王先生提供的包装盒上的400电话进行核实。电话接通后,一名男子回应称,深圳市朗亿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注销,现在不生产平板电脑”。该男子称,公司此前确实获得“扬子品牌”授权,“授权早就到期了,早就不做了。”去年销售的是授权期内的库存产品。对于3C认证问题,该男子坚称“肯定有”,认证信息在市场监管部门可查。

  关于退货诉求,该男子表示,厂家只负责售后,电子产品保一年,有质量问题可以负责售后;退货属于消费者与销售方之间的纠纷,建议王先生与销售人员联系协商。

  记者核实:

  涉事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9月14日,记者通过天眼查平台查阅到,深圳市朗亿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以从事批发业为主。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有15条风险信息、2条开庭公告。其中,2025年8月20日,该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记者随后拨打天眼查平台显示的深圳市朗亿成科技有限公司两部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王先生提供的票据上留的两部售后电话,也均无人接听。

  王先生表示,该平板电脑自购买激活后从未使用。他的诉求是找到销售方或生产厂家,将产品退回并取回2496元。

  王先生称,希望通过自己的这次经历,提醒其他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时注意核实商家资质和产品信息,避免类似遭遇。

  >>律师解读

  锁定主体是维权关键三倍赔偿可依法主张

  针对王先生的遭遇,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流动摊贩进入小区临时搭棚推销,利用海南封关噱头诱导消费,销售过程刻意规避正规票据,出具无公章、无品名、关键售后电话被涂抹的简易单据,售完立刻撤场失联,主观上具备明显欺诈故意,已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欺诈。消费者法律上完全享有“退货退款及三倍赔偿”的权利,即“退一赔三”。目前维权受阻仅因销售主体暂时无法锁定,一旦后续通过支付信息、公安核查固定到销售人员身份,即可依法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

  赵良善表示,厂家不能以“公司异常、即将注销、授权到期”为由免除产品质量及售后责任。涉事厂家目前仅被列入经营异常,并未完成法定注销,法人主体依然存续,必须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售后责任及标识瑕疵责任。即便未来完成注销,若股东未依法清算、未公示债务,消费者仍可直接起诉股东追责。厂家将责任全部推给流动销售方,无法律依据,消费者可直接向生产厂家主张退货退款、产品瑕疵赔偿。

  赵良善介绍,第三方支付机构“只负责收钱、不负责监管”的说法不成立,但不直接承担对消费者的退款责任。支付机构负有特约商户实名制审核、留存商户真实信息、配合监管核查的法定义务。若其未尽审核义务、放任不明商户收款、拒不披露商户实名信息,属于行政违法,可由人民银行予以处罚。消费者可通过投诉支付机构,倒逼其披露商户真实信息,为溯源追责、锁定摊贩身份提供关键线索。

  赵良善指出,王先生近一年维权无果,核心症结是找不到经营主体,下一步应转换维权路径。优先向央行投诉支付机构,调取收款商户实名信息,锁定实际销售人;其次整理全套证据向辖区公安以涉嫌欺诈报案,借助公安侦查能力固定摊贩身份;最后在锁定主体后,将销售方、生产厂家一并起诉,主张退货退款及三倍惩罚性赔偿,彻底突破目前“无人可诉、无处追责”的维权僵局。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杨平

    相关板块
    相关个股
    相关资讯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上述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同花顺财经的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同花顺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