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900元可给普通食品出“功效证书” “中食办”什么来头?

来源: 2026-09-18 00: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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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食品不能宣传功效,但一些产品却晒出了检测机构出具的功效评价证书;扫码进入“中字头”机构中国安全食品培优孵化系统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中食办”)官网,还能看到展示产品功能。今年6月以来,记者调查发现,购物平台上多款普通食品正利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各类“证书”“背书”进行功效营销。

  普通食品靠“功效证书”宣传功效

  源头指向同一检测机构

  营养奥秘营养膳食旗舰店所售“营养奥秘牌脑蛋白多肽营养素饮”,宣称产品在“本实验条件下”有“提升睡眠功效”“记忆力增强功效”“缓解焦虑功效”。页面展示的实验报告显示,认证机构为上海飞凡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飞凡”)。

   Vinsic海外旗舰店的跨境购“Vinsic99%EPA深海鱼油”,展示上海飞凡出具的功效评价证书,宣传“证实在飞凡检测实验中具有降血脂功效”,并标注查验报告的方法提示,进入飞凡标准技术服务(苏州)有限公司(简称“苏州飞凡”)官网进行报告查询。依据该方法,记者在该公司官网查到该分析检测报告,结论为:经斑马鱼实验,VinsicEPA鱼油在本实验条件下有降低密度脂蛋白功效,和模型组相比改善22.05%。实际上,该产品为跨境购的膳食补充剂。

  3900元可出功效检测证书

  工作人员称应付工商审查足够

  记者以“为鱼油产品做功效评价”为由联系苏州飞凡工作人员,对方发送来功效服务报价单,斑马鱼功效检测证书标价为4900元,对功效食品样品进行斑马鱼功效试验检测(出具电商版报告及证书需要增加200元),并表示所有实验数据均真实有效,可溯源,确保合规营销使用。对方表示,各项服务项目的价格还可以优惠。斑马鱼实验实际分两个价格档位,低价格档位的斑马鱼实验样本量小,纯用于电商宣传的折后价为3900元,包含检测和功效评价证书,实验数据应付工商审查是够的。加500元可以拿到实验过程高清视频、实验前后对比图、数据可视化图表,包含证书费用。高价位的斑马鱼实验为6900元,实验样本量、实验逻辑性都很高,后期可以用于申请专利或发表论文等。

  企查查显示,苏州飞凡与上海非凡实为两家独立法人企业,而上海飞凡的法定代表人黄爱香为苏州飞凡的监事。2025年12月10日,苏州飞凡因虚构“江苏省质检中心”,夸大技术团队规模、虚假宣称所出具的任何一张报告都有CNAS/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中国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每份报告都具有权威的法律效力等行为,被苏州工业园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属于对服务提供者资质、质量的虚假宣传,罚款2.5万元。

  加1万元可以由“中食办”颁证书

  这个机构什么来头

  记者以其提供的证书是否有CNAS/CMA标识进行咨询,苏州飞凡工作人员表示,斑马鱼功效试验检测使用的是非标方法,因为没有国家标准,所以没办法出标识。但该工作人员给记者指了另一条途径——多1万元拿到“中字头”机构的背书。

  上述工作人员坦言,斑马鱼实验目前不够有噱头也不够权威,如果商家要通过认证推荐自己的产品,可以额外支付1万元(可7折),使用由飞凡检测与中国安全食品培优孵化系统工程办公室(中食办)联合颁发的数字标签,将数字标签二维码打在外包装上,通过二维码扫描后会链接到一个名叫中食办的官网,呈现检测报告功效。此外还会获得“中食办/中医食药产品健康研究中心”颁发的荣誉证书及中国安全食品实验评优标识。

  “这部分费用全部给到中食办,现在同质化很严重,你没有什么特点、没有信任背书的话很难提升影响力。”该工作人员还向记者提供了证书样本图,上面有“中国安全食品实验评优”“中国安全食品培优孵化系统工程办公室”“中医食药产业健康研究中心”等字样,有证书编号,并附有一个“证书真伪查询”二维码。记者扫描样本证书上的二维码,进入“中食办官网”评价查询网页,看到该产品信息。产品类别为酒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541010800892,“功能试验评价结果”一栏写着“经斑马鱼实验,xxx产品在本实验条件下有镇痛功效”,并用红色字体突出这一栏,下方附有飞凡检测报告。主办单位为中食办,发证机构为中医食药产业健康研究中心,不过记者并未查询到该机构任何相关信息。

  8月11日,记者以做产品功效认证为由致电中食办官网电话,在问及产品是否可以在中食办官网展示功效评价证书后,对方给予肯定,并在记者提及产品并非保健食品后表示:“我们做的就是食药同源的产品认证”,随后要求添加微信沟通。微信中,记者追问“产品不是保健食品,是否可以做功能实验溯源码”“是否必须是飞凡检测结果才能在官网展示”,未获回复。

  值得关注的是,记者输入“中食办”官网地址进入网页时,页面还会提示为“不安全”网页。再次登录后发现,信息查询栏目中的评价结果一栏已被清空,但点击“评价申报”一栏,依然可以进入功能食品实验服务评价平台,申报功能食品实验评价。

  记者调查过程中发现,飞凡检测与中食办官网有密切关系。苏州飞凡为账号主体的飞凡检测微信公众号的多篇文章中,提到飞凡检测与中食办合作。其中一文提及了我国普通食品不能宣传有治疗疾病的功效,并称其攻克了功效宣传的难题——普通功能食品通过数字标签展示功能评价,这一表现形式解决了普通功能食品不申请蓝帽子(保健食品标识)就不能宣传的难题,也可以让消费者了解到更多关于产品功效的目的,并认为这种方法可以让企业合法合规地达到产品宣传目的。

  多方回应称没听说过“中食办”

  也未授权未批准与其合作

  据中食办官网资料,中国安全食品培优孵化系统工程办公室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批准,依托《中国食品报》信息发布,于2015年5月18日成立。其成立目的是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中国安全食品孵化工作和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全国食品行业企业发展现状,开展安全食品优质标准推广和安全食品品牌培育工作。

  9月10日,就上述采访内容,记者分别向中食办、飞凡检测发送采访提纲;9月11日,就上述机构为普通食品“背书”的情况,记者向全国12315平台留言咨询,截至发稿,均未收到回复。

  9月15日,记者两次拨打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电话,两位工作人员均明确表示,没听说过中食办,也没有批准过,“中食办官网的表述100%是假的,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没有任何关系。”记者又拨打《中国食品报》官方新闻网站披露的投诉举报热线、打假治敲监督电话,工作人员详细记录了中食办全称后明确表示,并不知道这个机构,也不是其单位的。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所谓“中食办”网络认证现象,北京胜昂律师事务所主任郭子昂指出,将功效相关内容转移至扫码跳转页面展示,本质是变相传递产品具备特定食用功效,属于刻意规避监管的宣传手段,同样违反《食品安全法》《广告法》针对普通食品的宣传管理规定。此外,郭子昂还解释称,如果经营者利用第三方实验报告、易让公众误认为官方认证的商业背书,刻意营造产品具备特殊功效的虚假认知,误导消费者作出购买决策,即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认定标准。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出具报告、提供背书的第三方机构存在过错的,消费者可一并追责。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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