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确:摩托车驶入禁行区域、电动自行车驶入禁行路段,多次违法应当依法扣留车辆

来源: 2026-10-23 17: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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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讯(记者何小敏)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7月29日通过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的决定》,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批准,于10月23日公布施行。

  据了解,此次修改管理规定,增加了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利用交通技术监控、现场执法等手段,加强对摩托车驶入禁行区域、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驶入禁行路段等违法行为的管控;发现摩托车驶入禁行区域、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驶入禁行路段等多次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扣留车辆并及时处理。

  修改后的管理规定明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此外,违反规定,驾驶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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