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账协同”发展循环经济 激活绿色发展新动能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正成为我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循环经济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污染治理成效持续显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8.0微克/立方米,长江干流连续6年全线水质保持Ⅱ类。但资源循环利用仍需加强。同年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4.1亿吨,综合利用量26.5亿吨、处置量8.2亿吨。综合利用量与产生量之比约为六成,由污染末端治理向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延伸,既需要依法监管,也需要企业持续投入。
然而,长江流域部分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时,仍可能面临环境数据跨部门共享不足、合规成本较高、环保投入收益难以由企业充分获得以及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渠道不畅等问题。这三重约束影响了企业持续投入的积极性。破解这些难题,要以算好“环境账”与“经济账”为核心:完善部门间数据共享,减少重复申报;健全财政、金融和环境权益交易机制;在固废处理等重点领域做好标准制定和供需对接,发挥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企业环保投入的三重约束
当前,环保监管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仍有完善空间。生态环境、税务、金融等领域的业务系统涉及不同的数据要求,部分企业办理排污许可、环境信息披露和环保税申报等业务时,可能需要重复整理、核对材料,增加合规成本。监管方面,应加强异常监测数据溯源分析,统筹执法安排,在依法监管的同时减少重复检查。对资金和人员有限的企业而言,优化申报流程、提高检查精准性,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人力支出。
成本与收益的错配也会影响企业环保投入的积极性。对部分企业而言,污染治理和设备改造首先表现为当期成本,而由此形成的环境改善效益往往由社会共享。若节能降耗、再生原料利用等收益不足以覆盖投入,企业继续扩大环保投资的动力就可能不足。
固废资源化渠道不畅也给企业带来处置压力。长江经济带工业企业集聚,部分地区矿产、冶金与化工产业较为集中。赵玉婷等(2020)研究指出,长江经济带部分典型流域的重化产业布局与环境承载能力之间存在矛盾,并讨论了饮用水源地周边的环境风险。Song等(2024)通过遥感影像和机器学习识别了2021年长江沿岸5公里范围内的化学工业园区,展示了部分化工园区沿江集聚的空间特征。这要求加强污染风险防控和固废利用。以长江上游酿酒等产业为例,稻壳、酒糟等副产物能否稳定利用,取决于收集运输、加工技术、产品标准和下游需求。若缺乏稳定的利用渠道,这些副产物仍会增加处置与储运成本。
上述三重约束既影响企业投入,也反映出相关制度仍需完善。一是环境数据共享与申报规则的衔接有待加强。环保税计税和减征本身已有法定标准,问题主要在于不同业务环节的数据复用、核对与沟通成本。二是环境效益转化为经济收益的渠道仍不充分。节能降耗、固废利用可以形成成本节约和产品收入,但并非所有减排量或环境绩效都可以直接交易、质押,相关交易和融资仍须符合适用的法律、核算与登记规则。
企业是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力量。要打破循环经济发展的瓶颈,关键在于通过制度创新,改变企业“环保是纯成本”的传统观念,让环保成效变成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的经济回报,这不仅需要破除数据障碍、降低交易成本,更要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实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良性互动。
机制设计:让“环境账”可核算、可验证、可交易、可融资
要破解上述难题,核心是算清环境改善的实际成效及其经济收益。污染治理具有正外部性,企业承担投入成本,社会共享部分环境收益。对此,既要完善排放、节能和资源化利用数据的核算与核验,也要通过节约成本、产品销售以及依法合规的环境权益交易等方式,让企业获得与其投入相匹配的合理回报。
核算是基础,形成可持续收益是关键。可靠的环境数据有利于银行识别绿色项目及其风险;能够节约成本、取得稳定销售收入或拥有依法确认的环境权益,才更有条件获得市场融资。
(一)统一数据体系,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企业环境信息要实现有效利用,重点不是增加报表,而是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与共享程度,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美国温室气体报告制度的研究发现,公开排放信息有助于企业通过同行比较改进排放表现,而仅有计量、未公开信息的减排效果不明显。统一规范数据口径,也有利于开展行业比较和经营分析。在依法保护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可公布适用于同行业的能耗、排放和资源利用指标,为企业技术改造和金融机构评估提供参考。
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税征管与排污许可管理之间已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但相关制度和数据共享仍在完善。例如,企业申请大气、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减征优惠时,依法须对各排放口的不同应税污染物分别计算;采用委托监测方式申请减免的,还须按规定取得申报当月的监测数据。应重点改进监测、排放口和纳税信息在业务系统之间的共享复用。应继续完善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与金税系统的数据对接,在不改变法定减征条件的前提下,减少重复整理材料和数据核对的工作量。
对于小微企业,尤其需要在不降低法定监测和申报要求的前提下简化办事流程。可以依托既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一次采集能够依法共享的基础信息,企业随后按实际变化更新资料,避免不同部门反复索取相同材料。在地方层面,应利用既有环境监测和排污许可数据,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并推动与绿色金融服务衔接。在企业授权、依法合规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前提下,银行可依法获取所需环境信息,用于绿色贷款审核、贷后管理及相关贴息政策办理,减少企业重复提交相同材料的负担。环境信息能够帮助金融机构评估项目,但不能替代其必要的授信审查。
(二)多层次激励机制,实现环境价值转化
激活市场动力,关键在于通过制度设计,把企业可量化的节能减排成效嵌入市场机制中。在绿色信贷领域,可以在符合贷款审慎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探索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等安排,把企业经过核实的节能减排目标与融资条款适度联系起来。企业完成约定目标后,可按合同享受相应利率优惠;未完成目标的,依约处理。这样既可鼓励企业改善环境绩效,也不把贷款激励与法定环保义务相混淆。
从实践看,绿色金融和碳市场已为环境价值转化提供了基础。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2025年四季度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为44.77万亿元,同比增长20.2%,全年增加7.72万亿元(见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覆盖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四个行业,2026年纳入重点排放单位3680家,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83亿吨,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65%以上。截至2026年8月底,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9.61亿吨、成交额656.99亿元。碳市场已为部分企业通过节能改造获得配额收益提供了渠道。
在要素交易领域,碳排放权、用水权等交易制度的完善也很重要。但不同权益适用范围和交易规则并不相同,不能把一般环保项目的减排量都视为可以出售的资产。以碳市场为例,纳入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在符合配额管理和交易规则的前提下,可通过技术改造形成配额结余,并依法交易取得收益。地方政府还可以在园区或县域层面开展试点,打造“环保+产业”的特色模式。比如,聚焦特定行业建立产业共生体系,让一家企业的废弃物成为另一家企业的原材料,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同时通过明确规则,降低环保技术收益兑现的不确定性,让企业在合作中放心投入,共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三)政府与市场协同,保障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
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政府与市场的协同发力。政府的核心职责是确权定规、搭建制度框架,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市场则要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让各类要素在循环经济领域高效流动。
在标准制定方面,政府应在固废利用等重点领域完善并推广适用的技术标准和检测规范,明确不同类型再生原料和产品的质量要求,让企业有章可循。政府采购可在符合法律规定和质量要求的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政策的绿色、再生产品,通过稳定需求帮助新技术和新产品打开市场,而不宜笼统设置缺乏依据的最低采购配比。
在财政支持方面,政府可依法通过奖补、贴息等方式支持循环经济早期试点项目,降低启动成本和融资压力。同时,稳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十四五”以来,已有100多个EOD项目获得金融机构支持,获授信约2160亿元。这类以相关产业经营收益支持生态环境治理的实践,可在具备商业可行性和风险可控条件的园区借鉴。随着项目运营逐步成熟,财政支持方式也应相应优化,避免过度依赖持续补贴。
在监管层面,要兼顾规范监管与支持创新。循环经济项目可能涉及新技术、新工艺试验,应依法明确环境安全底线和产品质量要求,做好分类指导和技术服务;对于符合规定的试验项目,可通过规范审批和监管服务降低不确定性,但不能以鼓励创新为由放松环保标准。
锚定“十五五”:循环经济助力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十五五”时期是绿色转型的重要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明确提出,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循环经济发展。2026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在第四编“绿色低碳发展”中设有“发展循环经济”专章,规定了清洁生产、废弃物循环利用和绿色消费等内容。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5年提高16%左右、大宗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8万亿元。这为继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明确了方向。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关乎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关乎高质量发展的成色。从通过“双账协同”破解成本收益错配,到统一数据体系降低交易成本,再到创新机制激活市场活力,每一步探索都需要兼顾企业经营规律与环保项目特性,在制度刚性与市场弹性之间找到平衡。在宏观层面,发展循环经济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相联系。在项目立项和财务评价中考虑节能减排、资源利用成效,有利于企业把环保投入同降本增效结合起来。科技创新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金融支持则有助于具备稳定收益的绿色项目扩大应用。在微观层面,通过建立“环境账”与“经济账”协同的治理模式,有助于企业建立良性发展循环。企业通过技术进步降低单位成本、提升产品品质与品牌溢价,所获收益再反哺技术研发,从而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
因此,算好环境账和经济账,既要坚持依法治污,也要让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形成可持续的经济收益。通过完善数据共享、健全市场激励、拓宽固废资源化利用渠道,推动更多企业在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提高经营效率,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主要参考文献:
①生态环境部.2025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R/OL].2026.
②生态环境部.《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政策解读[EB/OL].2026-074.
③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24-11-04.
④生态环境部.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检查大力提升执法质效的通知[EB/OL].2025.
⑤赵玉婷,李亚飞,董林艳,等.长江经济带典型流域重化产业环境风险及对策[J].环境科学研究,2020,33(5).
⑥Song W,Chen M,Tang Z.A10-m scale chemical industrial parks map along the Yangtze River in2021based on machine learning[J].Scientific Data,2024,11:843.
⑦Tomar S.Greenhouse gas disclosure and emissions benchmarking[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2023,61(2):451-492.r
2026-11-05 15: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