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公告 (1) 建議修訂於二零二五年到期本金金額為19百萬港元之無抵押零息可換股債券之條款及條件;及 (2) 國金代表認購人可能作出無條件強制性現金要約以收購比高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認購人及與其一致行動人士已擁有或將收購者除外)及註銷比高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所有尚未行使的購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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