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現有登記股東之函件 – (1)日期為2026年10月16日的通函連同股東大會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的刊發; (2)香港交易所股東大會; 及(3)有關收取公司通訊的印刷本或電子版本的要求
当前公告无法在线阅读,请
下载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