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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点评: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合法合规良机无限
内容摘要
  事件:

  6月23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以下简称《决定》)。

  7月3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负责人就《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和《决定》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观点:

  1.《决定》提出多项创新性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它将成为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其中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选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等力度超过以往。

  针对当前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违法成本低、行业诚信缺失等问题,本次《决定》提出多项切实可行又具创新价值的监管理念和措施:(1)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法规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等更加科学完善,生产经营者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2)明确提出要使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决定》强调,要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的代价,从根本上扭转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频发的势头;(3)首次明确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决定》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于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另外,要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确保责任追究到位,杜绝部门监管职责交叉与空白并存、责任不落实的情况;各级政府要拿出“真金白银”,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优先保障;(4)突出强调健全基层食安全工作体系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关键,第一次明确要求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内容:《决定》要求,下一步要切实建立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在社区、农村建立起以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为主的群众监督队伍,强化基层政府与各行政管理派出机构的密切协作,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基层工作网络;(5)加快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设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并与金融机构、证券监管等部门实现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为诚信者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2.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较严峻,包括本次《决定》在内的多项食品安全法规的出台充分说明党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常抓不懈的决心,这对提高行业违规违法成本,净化行业发展环境,促进行业发展构成重大利好。近年来,由于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的缺失、执法力度不够强硬以及部分企业道德缺失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目前我们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对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以及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3.《决定》有利于促进行业龙头的发展。目前大部分食品子行业还处于较初级的发展阶段,因此许多子行业内的企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分化较大,还存在大量无证生产的小企业和家庭作坊式企业,这些企业的生产环境杂、乱、脏,造成产品品质没有保证。因此随着政府部门不断出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措施,未来这些没有品质保证或者品质不达标的生产企业将会大量倒闭,这些企业的倒闭将会腾出一部分市场空间,同时,行业监管力度和行业标准的提升,也将会有利于行业资源进一步向行业龙头聚集,因此我们认为近期出台的包括本《决定》在内的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将会促进食品饮料各子行业龙头的发展。

  结论:

  近年来,行业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对消费者的消费信心造成了较大程度的影响,这也对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一定的冲击,比如,奶粉行业。因此较大程度的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重塑消费者对国内食品的信心势在必行。今年以来,国务院会同多个部门出台了多项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但是并没有取到明显的效果,因此催生了更加严格、且更具操作性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出台。本《决定》提出的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首次明确地方政府对于食品安全责任以及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等创新型举措将会把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提升到一个新的档次,我们认为这对行业中长期发展将会构成较大利好,在这过程,行业龙头将会首先受益。

  重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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