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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点评:健康服务业将迎来大发展
内容摘要
  动态事项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健康服务业的定义、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等,我们认为这对健康服务业的发展构成重大利好。

  主要观点

  《意见》产业导向明显

  《意见》提到,健康服务业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服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支撑产业,覆盖面广,产业链长,到2020年,产业总规模要达到8万亿以上。主要任务包括大力发展医疗服务、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积极发展健康保险、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健全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夯实健康服务业发展基础。在配套政策方面明确了要放宽市场准入、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完善财税价格政策、引导可持续发展、完善法规和监管以及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总体来说,《意见》对此前发布的一些产业发展规划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补充完善,特别是市场准入、规划布局以及财税价格政策等方面,解决的正是目前产业发展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社会办医政策细化构成长期利好

  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在新医改方案中早已提及,但受制于配套措施的缺失,近年社会资本办医发展缓慢。去年底国务院曾提及社会资本提供的医疗服务量和床位数要达到医疗机构总数的20%,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为社会资本办医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但社会资本仍然面临先天劣势,主要是人力资源问题、审批准入、税收政策、规模限制、设备配置限制等。《意见》针对这些问题,提出“非禁即入”的原则,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享受与同行业公办机构同等待遇,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在行政收费等其他方面也进行了规定。这些措施有望对社会资本办医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有利于现有医疗服务领域的连锁企业扩张,一些参股医院的医药企业也将因此受益。

  全产业链因此受益

  整个产业链将受益于《意见》的发布,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药食同用中药材的种植及产品研发与应用,将有利于传统中药龙头企业以及涉足药食同源药材种植企业的发展。推动医疗机构间检验结果互认、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将有利于医学诊断服务类公司及诊断试剂和仪器类生产企业的发展。此外,医疗服务信息化、家用医疗器械企业也将有所受益。值得一提的是,放宽对社会资本医疗机构引进大型医疗设备的限制,也将利好于部分医疗设备生产企业。

  投资建议

  未来十二个月内,维持医药生物“增持”评级

  由于反商业贿赂、基药招标政策走向等的影响,行业政策不确定性加大,行业增速减缓,但长期看,支撑医药股长期行情的因素并未变化,这些因素包括:1)人口老龄化;2)慢性病人群增长;3)全民医保带来的需求扩容。行业整体业绩仍旧向好,政府将继续增加对医药卫生的投入,尤其是国家对县乡级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将有效刺激第三终端就医需求的释放,我们维持医药生物行业“增持”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