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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燃气输配及应用,深耕分布式能源
内容摘要
  公司是燃气输配和燃气应用等领域专业的成套设备供应商。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燃气输配和燃气电站应用方面,两大主营业务占公司营收的四分之三以上,且燃气输配产品在公司营收占比过半。《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到2020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达到3526亿方,以2015年1931亿方为基准,CAGR达到12.80%。我们认为在价格下行背景下,天然气的消费需求将带动天然气基础设施投资增长,公司将受益于这一发展趋势。

  微型燃气轮机技术自主,分布式能源项目具备核心设备优势。1)根据《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的规划,到2020年将在全国规模以上城市推广使用分布式供能系统,装机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在2015年国内装机规模1112万千瓦基础上,成长空间广阔。2)2015年9月公司控股股东派思投资收购荷兰OPRA燃气轮机公司。OPRA是全球2MW以下的小型燃气轮机技术领先的供应商,其产品特点一是装机容量小,能实现小范围电量自供,如工厂和酒店等;其二在于能够实现多单元组合,满足2MW到10MW的负荷变动。3)截至目前,上海、长沙、青岛先后出台地补政策,具示范意义。随着国家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和地补政策日渐普及,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迎来发展良机;凭借在小型燃机上的自有技术优势,公司分布式能源运营业务有望充分受益。

  计划非公开发行6.8亿元,增强公司分布式能源运营能力。2017年3月公司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计划募资6.8亿元,主要用于:1)鄂尔多斯一期110×104Nm3/d天然气液化工厂建设项目43950万元;2)济南力诺派思2×1.8MW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4090万元。天然气液化项目为天然气产业链的上游,分布式能源站项目为天然气产业链的下游;上游气源保障能力有利于公司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业务的发展,看好公司在产业链的综合布局。

  布局城镇燃气行业,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于2017年1月签订《购买资产协议》,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标的公司80%股权,进军城镇燃气行业。1)城镇燃气的经营范围和利润点主要来自输气管道的安装及燃气销售。2)自贡华燃承诺标的公司2017-2019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800万元、6500万元及8400万元;按收购80%股权计算,标的公司的收购对价在2017-2019年度依次对应6.8、5.0和3.9倍。我们认为城镇燃气业务现金流稳定,是对天然气产业布局的有效补充;能够提升公司业绩,有助于实现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首次覆盖给予公司“增持”评级:基于审慎性原则,暂未考虑非公开发行及收购对公司业绩及股本的影响,预计2016-2018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7百万元、43百万元、61百万元,对应EPS分别为0.02元/股、0.11元/股、0.16元/股,按照3月24日收盘价13.72元计算,对应PE分别为636、116、82倍。公司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业务方面具备核心技术优势,且作为项目运营方公司将最大程度受益于补贴政策红利,在天然气产业链复苏的大背景下,看好公司长期发展,首次覆盖给予“增持”评级。

  风险提示:天然气消费量下降;地补政策不及预期;募投项目进展缓慢;城镇燃气推进受阻;收购进展不达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