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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影视业务锐意增长,广告营销龙头地位稳固
内容摘要
  事件: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88亿元,同比下降12.69%;实现归母净利润7.69亿元,同比增长5.16%;实现归母扣非净利润7.17亿元,同比增长6.02%。基本每股收益为0.43元,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0.19元(含税)。

  娱乐影视业务锐意增长,营收及利润占比处绝对权重地位。在娱乐品牌营运方面,2017年,公司对包括“勇士”、“终结者2:审判日”在内的全球一线娱乐品牌进行了涵盖品牌授权及衍生开发在内的深度营运,授权区域包括香港、台湾、澳门、日韩及东南亚等地区。其中,“终结者2:审判日”与网易授权合作的同名手游,于2017年11月全平台首发,上线当天APPStore排名第一。根据《360游戏手游指数报告》2017年11月网游下载TOP10中,排名第三,成为品牌游戏授权开发领域的年度标杆案例。在影视内容提供方面,2017年,公司全网剧业务以超级剧、匠心剧为主驱动力,完成对多个头部影视剧项目的投资、制作及发行。2017年,公司取得发行许可证项目包括《十年阳光十年华》、《幸福照相馆》、《卧底归来》、《羽毛耳环》、《二毛驴从军记》、《如若巴黎不快乐》等。其中,主要贡献收入的全网剧为《军师联盟之虎啸龙吟》、《十年阳光十年华》、《吾儿可教》。

  广告营销深根细作,夯实行业龙头地位。2017年,公司广告营销业务客户结构及质量进一步升级,在深耕国际一线车企品牌同时,继续横向拓展如医药、快消品等多元客户资源。公司利用自身的娱乐品牌及影视内容资源,为广告客户提供娱乐体验化、内容特色化的传播全案,不断激发广告营销资源与自有娱乐资源间的协同势能。

  维持“增持”投资评级。2017年,公司对广告营销业务持续深耕细作,夯实业内龙头地位。同时,娱乐影视业务在娱乐品牌营运及全网剧双轮驱动下保持锐意增长势头,在收入及利润中攀升至绝对权重地位,同时实现营收结构调整与经营业绩稳增。给予公司2018-2020年0.64元、0.84和1.15元的盈利预测,对应18倍、14倍和10倍PE,维持“增持”投资评级。

  风险提示。行业竞争加剧风险,公司业绩不达预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