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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金融行业深度报告:新会计准则对券商的影响分析
内容摘要
  新准则下,金融资产分类更加客观,利润缓冲余地变小,信用减值模型更具前瞻性。2018上半年,已有12家A+H股券商实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新准则下,企业通过合同现金流测试和业务模式测试将金融资产由之前的“四分类”变为现在的“三分类”,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致性。金融工具重分类取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FS),金融资产更多划分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FVTPL),增加损益表的波动性。IFRS9下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金融资产减值覆盖范围扩大,提前确认信用损失。

  金融工具三分类加大券商自营业务波动性。根据2018年半年报情况来看,采用新准则的12家券商FVTPL占总资产的比例2018H较2017全部提升,平均提升5.lpt;而实行旧准则的20家券商提升幅度并不明显,平均变化幅度+2.7pt,提升幅度仅为A+H券商的一半。实行新准则的券商中,除了广发证券和东方证券将主要金融资产计入FVTOCI之外,其他券商的金融资产主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比均在50%以上。从半年报的数据来看,新准则对其他综合收益影响不大,但显著加大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波动性。新会计准则对不同券商的影响需要区别对待,将主要金融资产计入AFS科目的券商,切换为IFRS9时,利润波动性加剧;原本就将主要金融资产计入FVTPL科目的券商,切换为IFRS9时,对利润表影响较小。如东兴证券、财通证券、东吴证券等券商不仅自营收入占比大,且主要金融资产计入AFS,切换IFRS9时,将对公司整体利润表现带来一定冲击。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提高股票质押业务风险透明度。从计提规模来看,采用新准则的公司减值损失规模计提的幅度明显大于未采用新准则的公司。新会计准则下减值损失的主要来源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变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买入返售类业务成为信用资产减值损失的主要构成部分,对应的是股票质押风险被显性化。新准则下买入返售业务减值损失占股票质押规模的比重约在0.1%-0.7%,比前期有明显提升。而旧准则下券商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比例绝大部分有所下降,隐藏了部分股票质押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