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研报中心>>
银行行业点评:防风险仍在继续,部分银行资本压力上升
内容摘要
  事件:11月27日,央行发布《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涵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认定、加强监管、特别处置机制。两套标准得出的参评机构清单差异不大

  《指导意见》的两个要点。一是,参评机构范围和选择标准。银行包括商业银行、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有两套可选标准:1)参评银行表内外资产总额至少要占银行业总资产的75%;2)参评银行不少于30家。二是,附加监管要求。附加资本和杠杆率要求,审议通过后将施行;高得分组别的系统重要性银行,还可能面临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等等其他附加监管要求。

  以总资产为标准时,按两种可选标准得到的清单,差异很小。按“不少于30家”,将3家政策行、6家大行、12家股份行、规模居前的城商行,按照17年末的总资产排序,从中得到的前30家,为26.1万亿的工行到0.7万亿的天津银行。按“不低于75%总资产”,17年末银行总资产252万亿的75%是189万亿,对应的是清单中的前29家(规模加总为189.5万亿)。

  附加资本要求,或将制约信贷投放约2.32万亿

  17年末银行业总资产252.0万亿,其中三大政策性银行为25.8万亿。三家政策行总资产都在3万亿以上,进入参评范围的可能性较大。以此为前提,为保证银行业规模的75%纳入参评范围,商业银行部分至少需要72%的规模纳入。3Q18商业银行RWA为131.7万亿,则对应的参评规模为94.8万亿,其中四大行的57.6万亿RWA不受本次增提附加资本的影响(BaselIII对G-SIBs的已有要求),之后就剩下37.2万亿的RWA需要增提附加资本。假设附加资本将使资本充足率要求上抬0.5个百分点,则对应0.19万亿的核心一级资本,以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推算,或将制约信贷投放2.32万亿。

  四大行边际影响较小,部分银行资本压力加大

  《指导意见》规定,必要时将按系统重要性进行分组,实行差异化监管;各组可选取得分最高者作为基准机构,组内其他机构的附加资本以连续法确定。18年FSB对四大行的附加资本要求分别是:工行、中行为1.5%,建行、农行为1%。假设后续按照1.5%、1%、0.5%三档来分组,分别对应大行、股份行、城商行,组内附加资本要求按总资产大小连续递减,可做大致的推算。

  附加资本需以核心一级资本满足,这将同时抬高三个充足率的监管底线,部分上市银行资本压力加大。按上述分组和连续法假设,12家上市银行的RWA增长空间或低于10%。其中,民生/华夏/兴业/平安/中信,资本压力较大。

  投资建议:防风险仍在继续,部分银行资本压力上升

  防范系统性风险仍是重要目标;附加资本要求或将制约银行信贷投放空间;

  如无有效资本补充,部分银行业务扩张空间或将受限。

  风险提示:附加资本要求大幅高于预期;弱市场下资本补充渠道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