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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山河药辅
内容摘要
  (1)6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建议清单的公示》。据《公示》,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加快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制定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的部署和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科技部等部门组织专家对国内专利到期和专利即将到期尚没有提出注册申请、临床供应短缺(竞争不充分)以及企业主动申报的药品进行遴选论证,提出了《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建议清单》,其中,包括艾滋病治疗药物阿巴卡韦、利匹韦林,以及儿童药品尼替西农和白血病治疗药物硫唑嘌等,共计34个品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6月17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挂网目录内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采购提出具体部署。《通知》要求,通用名在联采挂网目录内的药品,报价需不高于现行全国最低采购价;而属原联采有报价未挂网的产品,同时报价原则上不高于原报价的,可申请增补挂网。此外,产品增补挂网涉及比价的需按照差比价规则进行换算。已挂网企业申请新增同通用名同剂型其他规格产品的,新申请挂网产品报价不高于本企业已挂网产品换算后价格的,可予以新增。《通知》指出,过评药品申请增补挂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公示无异议予以新增,按非竞争组规则核定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一)同通用名尚无过评药品挂网,报价不高于原研药品最高销售限价的;(二)同通用名尚无过评药品挂网,且无原研药品挂网的;(三)同通用名已有过评药品挂网,且报价不高于同通用名所有已挂网过评药品最高销售限价的;(四)属于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同通用名药品申请增补挂网,报价不高于中选价格的,予以新增;(五)其它经研究需要新增挂网的产品。

  2、建议关注固体制剂药用辅料龙头。预计2019年医药行业受到政策的干较大,投资建议回避受到医保控费、带量采购影响较大的细分市场及公司,寻找对医保依赖性较弱的子行业及政策鼓励行业:1、市场基本不受医保报销限制、同时终端需求旺盛的药品子行业,比如血液制品和疫苗;2、受益于创新药研发市场扩容的CRO、CMO等服务型机构;3、拥有较高市场份额、定价话语权强的原料药龙头企业;4、创新医疗器械企业;5、大型连锁药店龙头企业;6、安全性、质量有保障、性能更优异的药用辅料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