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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业绩符合预期,规模增加保障后续增长
内容摘要
  事件概述

  公司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年初至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4亿元,同比上期增长25.69%,基本每股收益0.4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53%。

  分析判断:

  前三季度业绩符合预期,新增订单保障未来增速。

  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4亿元,同比上期增长25.69%,业绩符合之前预期。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项目运营和EPC建造两块主业。上半年,公司实现项目运营收入10.33亿元,占总营收的43.45%,同比增长17.12%;实现EPC建造收入12.18亿元,占总营收的51.25%,同比增长49.63%。主要系公司多个子公司EPC项目进入实施高峰,订单收入逐步确认。第三季度,公司接连签署多个EPC、PC等重大销售合同,其中1亿元以上的订单共4个,合计总金额约14.28亿元,新增订单规模的稳健增长将在未来保证公司更多的收益。此外,公司前三季度在建工程稳步推进,截至三季度末在建工程同比增长54.74%,系洛碛项目、六安项目(二期)、鞍山项目、赤峰项目(一期)等按进度建设,预计这些项目将于2020年底投产,将对公司业绩形成积极贡献。

  IPO有助于公司资金面改善,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

  2020年5月,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方式,共募集资金净额25亿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及投产、置换之前自筹资金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上半年末,公司在建及筹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20个(不含参股项目),募集资金为后续项目投建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不断抢占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竞争力。此外,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财务结构,助力公司项目运营,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稳健的财务基础。2020年9月底,资产负债率为56.63%,环比上半年下降1.11个百分点,较2019年底的66.77%下降10.14个百分点,同时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31和1.14,较2019年底分别上升0.47和0.44,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以后,公司流动性和资本结构都有了大幅改善,优秀的财务情况有助于公司实施高效的项目运营和后续业务扩张。

  补贴政策明晰,建议期满后保留电价补贴。

  2020年10月,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4号文补充通知)。明确了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并规定了各类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4号文补充

  通知》下发后,相关部门就关键问题进行了答疑,明确政策对存量、增量项目均有效,且82500小时,是项目15年获得中央财政补贴的最大上网小时数,若中央补贴期满后,建议价格部门保留生物质发电原有电价,直到绿证交易市场成熟。目前虽然没有完全明确的政策出台,但相关部门已经建议价格部门保留生物质发电原有电价,这将有助于稳定未来项目投资收益预期。公司作为已投产运营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行业地位稳固,且通过IPO募集资金已经大幅改善自身财务情况,并且根据“十四五”政策,企业项目投产速度被限制,可避免再因短期内大量项目投产造成的财务压力,看好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投资建议

  公司作为行业领军企业,快速发展垃圾焚烧处置规模,巩固国内技术领先地位,同时将高新技术设备拓展到国外,进一步增加自身实力,提升市场份额。随着公司上市,资金面得到大幅改善,项目推进速度加快,公司整体运营规模将再次得到提升。我们维持公司盈利预测不变,预计2020-2022年的收入分别为52.03亿元、62.03亿元和74.52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9.2%、19.2%和20.1%;归母净利分别为6.80亿元、8.35亿元和9.98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22.8%、22.8%和19.6%;EPS分别为0.40、0.50、0.59元,对应PE为21/17/14倍。维持“增持”评级。

  风险提示

  1)垃圾焚烧补贴退坡,公司资金流陷入困境;

  2)公司项目进展不及预期,投产项目产能利用率不及预期。

  3)公司新中标项目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