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洲 北京大学国民经济核算与经济增长研究中心研究员
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是以“收费还贷公路”立项的,这实际上是政府对高速公路用户作出允诺,即还清了贷款就不再收费。但现在贷款已经还清了,你还要收,老百姓就会说你说话不算话。你说继续收费可以缓解拥堵,还可以继续投资改善整体交通,但当年立项时并没有说,你仅仅说了“收费还贷”!北京市人大代表佟丽华在2008年再一次提出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应该停止收费,佟代表和观点一致的人列了很多理由支持自己的论点。其实所有的论证都归结为一点,就是政府应该说话算话。如果当年不说是“收费还贷”,而说是经营性公路要收30年费,现在佟代表也不会这么理直气壮。但是在1993年的中国,市场经济刚刚发展起来,在国门前修一条示我国威的高速公路还要收30年的钱,有关部门可能也不会批准。然而在修好之后,在当时的决策体制下,再重新调整收费政策则是非常容易的,这也是为什么在全国各地有那么多还清了贷款还在收费“还贷”的高速公路、桥梁的原因。
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停止收费,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这条公路早已被政府转让给首发公司,而首发公司是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它也有个诚信的问题。政府也讲诚信,企业也要讲诚信。股民为什么买这家公司的股票?在各种因素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在公司的资产中包含着一条效益很好的收费公路。从上市的第一天起,上市公司告诉投资者们,政府给了公司30年的收费权。现在如果政府要求公司停止收费,上市公司如何向股民交待?具有这么好效益的公路不要说在中国,就是在世界上也很难找到。在这里,首发公司是没有责任的,因为在国企改制的时候,政府已经把这一资产注入了上市公司,公司并不需要还贷,而是需要通过收费经营,使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所以说,政府真想按照人大代表的建议实现当年“收费还贷”的诺言,最理想的措施就是政府出钱,把这一项经营性资产从首发公司那里买回来,然后再停止收费。这看起来对今天的北京市政府很不公平,十多年前的政府所做出的一个决定,要由十几年后的政府为其买单;当年几乎是无偿拨付出去的公路,现在要用很高的价钱买回来。这就是我们在改革中必须付出的代价,虽然政府决策机制、企业制度改变了,但人们没有忘记政府说过的话,而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发展又为人民和政府之间沟通提供了更好的渠道,那么,如果现在的政府要保持自己的诚信和政令畅通,就必须为前任的诺言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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