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发行人法定名称: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29-33层
注册资本:2,452,343,186元
法定代表人:李彬海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经营范围
一级房地产开发。出租本公司开发商品房。房屋工程设计、旧楼拆迁、道路与土方工程施工。室内装修。冷气工程及管理安装。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属专控商品除外)。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
商品房屋、房屋工程设计、旧楼拆迁、道路与土方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等。
(三)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及其物业管理。近几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经济效益显著,2005年至2007年公司累计商品房开工面积738.07万平方米,累计竣工面积319.87万平方米,累计销售面积391.85万平方米(含预售)。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追溯调整后,2005年、2006年和2007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40,032.73万元、67,145.57万元和148,908.80万元。
(四)发行人设立及上市
公司前身为广州保利房地产开发公司,是由保利集团全资子公司保利南方集团(原名为“保利科技南方公司”)于1992年9月14日在广州市注册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1997年9月,保利南方集团对本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2002年7月1日,财政部(财企[2002]256号)同意保利南方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广东华美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份总额20,000万元,其中保利南方集团持有15,011.48万股,占总股本的75.06%,广东华美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38.52万股,占总股本的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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