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机构“三足鼎立”多头管理
8月1日,十四年磨一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终于正式开始实施,反垄断委员会也随即正式成立。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等。
不过,反垄断委员会的具体人员安排并未对外公布。据消息人士透露,反垄断委员会主任极可能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担任,委员包括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等人。
当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还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草案)》。
目前,具体的执法机构已确定为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3家。但除了国家工商总局7月25日已向外界公布了该局的“三定”方案之外,其余两部委“三定”方案仍处于难产中。“这主要是因为人事及职责分工等问题还没有协调清楚。”7月31日,一位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
目前,执法部门“三足鼎立”的格局已经基本明确,反垄断委员会从中协调,而委员会办公室也将设在商务部。
对此,京都律师事务所符欣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执法机关不明确是目前《反垄断法》实施的最大障碍,三个部门各自分工负责一个领域,执法过程中难免会有摩擦。这部法律能否在实施的过程中达到人们预期的效果,还需要更多的配套细则出台。
《反垄断法》草案立法小组成员、中国社科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张昕竹表示,细则要在三个执法部门成立之后,由各部门分别制定,国务院不会包办代替。
执法机构“三定”难产
7月25日,国家工商总局率先向外界公布了该局的“三定”方案。根据该方案,国家工商总局即将成立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这成为第一个浮出水面的反垄断执法机构。
根据当日工商总局公布的“三定”方案,工商总局关于反垄断的执法权局限于“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两类。公平交易局下设反不正当竞争处和反垄断处,两处此前的编制各为5人。
另外享有反垄断执法权的机构还包括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前者将设立“反垄断调查局”,专司“经营者集中”的垄断审查,独掌内外资并购的审查权。而国家发改委的反垄断职能将局限在价格垄断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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