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三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解决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议案:因公司控股股东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中泰信用)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于2005年向中泰信用支付保证金530万元,扣除公司共应支付的担保费1728800元(按年1.5%贷款额收取,该贷款担保业务到2008年6月6日结束)后,中泰信用应退还公司保证金余额3571200.00元。公司已于2008年6月30日、8月5日分别向中泰信用发出《关于归还保证金的函》。根据中泰信用于2008年8月7日的回函意见,现其正配合公司进行相关担保费的核对清算,双方核对确认后,公司将及时收回应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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