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过香港和国外的内地游客一定对遍布大街小巷的“两替”店印象深刻。今后,北京也会出现这样一些由非金融企业开办的货币兑换点,大家换外币将越来越方便。昨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批准在北京和上海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北京通济隆丰盛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张江艾西益外币兑换有限公司获得了由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特许货币兑换”铭牌,成为首批获准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试点企业。通济隆设在首都机场的兑换点将成为北京第一个“两替”店。
■兑换金额有额度限制
在香港等地换外币时,游客不需要出示个人证件就可完成兑换手续。而内地目前还没有实现人民币的自由兑换,所以特许兑换点必须与外管局的个人结售汇系统对接。兑换时要求客户出具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并通过登录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兑换额度也不能超过每人每年累计5万美元的上限。
根据外管局的通知,试点企业可办理的兑换业务对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有不同规定。办理境内个人结售汇业务除了必须在年度总额的范围内,兑入或兑出每人每日累计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而对境外个人可办理年度总额内的个人结汇业务,办理兑入每人每日累计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此外,境外客人若有没用完的少量人民币也可通过这些特许兑换点兑回成外币。根据规定,为境外个人办理无结汇水单的兑回业务,每人每日累计不得超过等值500美元(含),对设立在境内关外场所的网点,该限额可调高至等值1000美元(含)。超过了以上规定的结售汇业务只能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特许兑换点经营更灵活
根据国际经验,个人本外币兑换市场一般由银行网点、特许外币兑换商和一些特约商户组成,针对不同客户人群和客户特点构成多层次的服务体系。
这些授权的试点企业具有营业时间长、兑换币种多、经营机制灵活、地理位置好等诸多优势,可与银行的本外币兑换业务形成互补。但是,试点企业跟商业银行一样必须在央行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决定兑换币种的外汇牌价。试点企业也可自主决定手续费的收取标准。
根据要求,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经营机构,还应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统一兑换标识,可使用自身品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可自行选择合作银行,也可根据自身服务能力状况选择挂牌交易的货币种类。
■试点企业具有代兑资格一年以上
据介绍,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资金、业务、管理等10个方面的标准对那些申请开展该项业务的非金融机构进行挑选。 比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管理人员中至少有2名具有本外币兑换或相应业务经验;具有逐笔完整记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条件、以及以醒目方式展示兑换币种和牌价的设备及设施;具备外币定价、本外币现钞调运、配钞、存储、保管、托收等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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