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要成为高层次人才施展才华的首选区、安居乐业的目的地、实现人生价值的大舞台。近日,由广东省委组织部牵头起草的《广东省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经过省委常委会讨论修改,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南粤功勋奖”每名奖金3000万元!
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不用愁
凤栖高枝。《实施意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全方位为高层次人才打造最具吸引力的创业环境。
提供继续教育、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支持,简化流动手续,尽快修订完善职称评聘和来粤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制度。拟制定广东省特级专家聘任办法,推行首席专家、大师工作室等制度。
帮助解决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住房困难等现实问题。在引进人才相对集中的地区,鼓励政府统一建设人才周转公寓,出租给高层次人才;他们的子女,参加高考不受户口年龄限制,户籍没有迁入的可免借读费。
《实施意见》还着力促进高层次人才的政治参与。建立各级领导听取高层次人才意见的直通车制度;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机制,遴选高层次人才担任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咨询专家;政府门户网设立高层次人才建言献策智囊箱,或采取个别约谈或集体约谈等形式,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智慧和作用, 提供参政议政舞台。
引进院士提供100万元房补
根据广东建设现代产业体系、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实施意见》提出,加大投入力度,省财政设立“引进和培养人才专项资金”,支持实施“5项引进计划”和“4项培养工程”,重点引进培养11类人才。
“5项引进计划”包括:创新和科研团队引进计划、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留学人员粤创业服务计划、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人才集聚计划、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创业精英引进计划。
引进国际一流水平、国内顶尖水平、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和科研团队,分别给予每队8000万至1亿、3000万至5000万、1000万至2000万的工作经费;引进的两院院士等相同等级的专家,每人一次性提供500万专项工作经费和100万(税后)住房补贴。
引进与培养并重。实施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博士后、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人才、企业家四项培养工程。
《实施意见》指出,从明年起到2013年,每年遴选不少于20名共100名以上优秀中青年高层次科研人才进入培养工程,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培养经费;5年内,要新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个、工作站80个,使广东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分别达到80个和190个,新增进站博士后2000名,省财政适当提高博士后日常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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