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所有权主体: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全面铺开
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在即,农村改革将成为这次全会的重要议题之一。农村改革的中心环节——包括农地改革在内的农村产权改革,更是备受关注。实际上,此前,一些地方,尤其是国家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的两个试验区——成都和重庆,已经先行一步,在农村产权改革上进行了一些值得思考的探索。
国庆前,成都市农委召开一个全市农用地产改培训会。市农委相关处站负责人、各区(市)县农业部门分管领导、农经科(站)长(土地流转中心主任)及重灾乡镇、试点乡镇负责农用地产改工作的约300人参加了培训会。
培训内容之一,就是接下来如何更大范围地在成都推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这事关成都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的成败。
本报记者从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了解到,成都此前在都江堰率先试点了农村产权改革。接下来,参照都江堰的经验,成都市还将双流、温江、大邑3个区(市)县和重点镇作为试点,并最终在全市推广。
据记者了解,成都这项改革共分3个阶段进行:2月-8月,首先启动都江堰试点,再扩展到都江堰全域。在都江堰的基础上,再启动双流、温江、大邑和优先发展重点镇;9月到2009年3月,温江、双流、大邑在全域范围开展改革工作。都江堰开展农村产权流转平台搭建工作,工作重点是制定并完善流转规划,其余区(市)县选择试点乡镇开展工作;明年3月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全市推开。
都江堰试点
都江堰市委书记刘俊林在一个讲话报告中直言不讳地指出,农村产改“相当于揭开一个蜜蜂窝,当我们建立起完善的产权制度后,就如同把蜜蜂都驯服了,我们才能享受蜜蜂窝中的蜂蜜。”
为了能享受到“蜂蜜”,都江堰确定了柳街镇、石羊镇、大观镇等6个镇为首批试点镇,它们既有平坝区、沿山区,也有山区。柳街镇作为试点镇中的“点中点”,先行先试。
“柳街镇鹤鸣村,是一个纯农业村。没有土地整理、拆院并院等项目。”都江堰市委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其产改路径选择的是“调查摸底——确权公示——登记颁证”的模式。而大观镇欣禾村,部分区域处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又符合土地整理专项规划,该村将产改工作与土地综合整理项目相结合,“对不愿意参与拆院并院项目的农户与愿意参与土地综合整理项目的,分别对待处理”。
对此,成都市农村产改办认为都江堰的改革形成了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三七”工作法——“三”即三个方面,确权登记、建立耕地保护制度、搭建流转平台;“七”即七项任务,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林权确权登记、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建立耕保制度和搭建流转平台。









Copyright©Zhejiang Hexin Flush Network Services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网友相关评论0条 查看评论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