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商业银行杨桥支行向大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发出的《保函通知书》,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审贷委员会批准,同意大股东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出具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中就大股东有关承诺需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分三年开具3份,金额合计18,016万元的银行保函,其中:第一年保函金额5,443万元,最长有效期至2009年11月15日;第二年保函金额5,987万元,最长有效期至2010年11月15日;第三年保函金额6,586万元,最长有效期至2011年11月15日。
目前,大股东与福州市商业银行杨桥支行就上述保函事宜正在履行相关程序,预计在近日可获得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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