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力A:《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的更正

来源: 2015-07-15 17:05:14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公告中第一部分内容披露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况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7月10日至14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更正后:
  一、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况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特力A(证券代码:000025)交易价格于2015年7月10日至14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7月10日至14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和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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