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柿财经,12月25日,江苏阳光(600220)集团在官网发布由威创股份(002308)(002308.SZ)署名的情况说明,回应上市公司的相关情况。此前,威创股份(002308)13亿元资金“失踪”、上市公司及相关方被立案调查。
据悉,12月22日晚间,威创股份(002308)公告称,经自查,9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中数威科的有限合伙人蒙萨斯(台州)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600220)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岭能源签订了《股权转让(885739)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安排,未来十二个月内西岭能源将通过投资关系取得中数威科的控制权。拟收购方西岭能源实际控制人刘钧于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期间,通过共管银行账户将公司13.3亿元资金划拨到其控制的银行账户,于10月31日全额归还公司,但自11月1日起又分次分批划出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尚未归还公司。12月22日至24日,威创股份(002308)连发三份公告,公司、拟收购方刘钧,以及公司上层股东江苏阳光(600220)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陆克平三方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对此,情况说明显示,江苏阳光(600220)集团曾于2023年9月请威创股份(002308)向深交所咨询“阳光集团持有的威创股份(002308)上层股东中数威科上层LP蒙萨斯股权转让(885739)需不需要公告?”,得到“股权变更完成后拿到工商变更通知书后再公告”“任何减持包括上层协议转让都不允许公告”“减持新规期间,证监局每周都有窗口指导意见”“公司每周咨询监管员,看窗口指导意见能不能披露股权交易”等回应。
这份情况说明进一步表示,这次收购“只是威创股份控股股东上层的上层的上层的交易”,相关事件的公告时间顺序是——上层交易完成且工商变更完成、威创股份(002308)收到工商变更通知书后,再由威创股份(002308)发函给控股股东中数威科询问是否此次变更造成实控人变化,拿到控股股东回函后,威创股份(002308)才可以一并公告这次交易。
“目前交易还未完成,也未进行工商变更,公司和上层信息披露义务人都不存在违规信息披露。”这份情况说明最后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