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 Logo
AIME助手
问财助手
多家上市公司 终止再融资事项
2023-12-28 05:00:14
作者:康曦
分享
文章提及标的
寒锐钴业--
--
鼎胜新材--
立讯精密--
三湘印象--
协鑫能科--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11月以来,超过20家A股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此外,超过10家A股公司终止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金融智库特邀研究员余丰慧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目前的行情下,未来终止定增和可转债发行的公司会进一步增加,融资难度和成本上升会使得相关上市公司重新考虑定增和可转债计划。”

终止定增事项频现

近期,A股公司密集发布终止定增事项公告。

12月21日,寒锐钴业(300618)公告称,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此前发布的定增预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9288.5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投向6万金属吨镍高压浸出项目。公司称,结合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考虑,经公司审慎分析,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同日,鼎胜新材(603876)公告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公司原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1.44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亿元,投向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对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立讯精密(002475)称,当前公司股价处于低位,且预测未来现金流充裕、稳健,足以支撑相关项目持续推进。公司此前公告,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35亿元,投向智能可穿戴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及技术升级项目、智能移动终端精密零组件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等。

另外,三湘印象(000863)因为控股股东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及启动新的再融资等相关事宜,决定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

可转债发行终止

超过10家A股公司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事项。

协鑫能科(002015)主营数字能源业务和清洁能源业务。12月20日,协鑫能科(002015)公告称,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考虑,并经审慎研究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经与相关方深入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文件。

协鑫能科(002015)本次发行可转债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25.51亿元,投向协鑫电港项目(二期)和偿还债务。公司称,本次募投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将增加公司各类型新能源汽车(885431)换电站共计115座。

健友股份(603707)同日宣布,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原计划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9.4亿元。其中,6.6亿元用于高端生化药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8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国内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龙头德方纳米(300769)表示,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后,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公司原计划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35亿元,投向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此外,方大特钢(600507)华铁应急(603300)博菲电气(001255)传化智联(002010)等公司均终止了可转债发行事项。博菲电气(001255)传化智联(002010)都表示,后续将结合监管政策规定、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资金需求等因素,视情况决定是否再行启动再融资事宜。

适应市场变化

监管政策变化和资本市场环境变化是上述公司终止再融资事项提及最多的原因。

余丰慧告诉记者:“近期股价和债券价格波动较大,一些上市公司认为当前市场环境下进行定增和可转债发行时机不佳。部分公司在推进定增和可转债发行过程中遇到融资难度加大、融资成本上升等问题,因此重新评估融资计划。”

今年11月8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通过设置“五条红线”,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节奏、融资规模等作出更加从严和从紧的安排,重点突出扶优限劣,更好地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

有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终止定增和可转债发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

余丰慧认为,上市公司筹集资金计划受阻,会影响其发展速度和扩张计划。但相关上市公司可以寻求其他融资渠道,或者调整发展战略,以适应市场变化。例如,保龄宝(002286)原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89亿元,投向年产3万吨赤藓糖醇晶体项目、年产3万吨阿洛酮糖(干基)项目等。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实施,而赤藓糖醇晶体项目已由公司自有资金建设完成。受市场情况变化影响,公司对赤藓糖醇产能进行了调整,将部分产能转向其他高毛利产品;年产3万吨阿洛酮糖(干基)项目实施方式也进行了调整,公司通过其他产品产线柔性化改造的方式,减少新增投资,并采用分期方式实施。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涉企侵权举报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
举报举报
反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