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住宿费超过标准如何报销?增值税如何抵扣?税务局明确回复
关于企业住宿费的那点事,看看税务怎么答复~
01
出差住宿费超标怎么报销和抵扣?
也就是说,对于员工出差的住宿费,未超标的可以正常报销和抵扣,超过标准的,不允许抵扣进项税。以上述案例来说,会计处理如下:
02
业务招待的住宿费,怎么报销和抵扣?
总结:
1.企业一般意义上的“业务招待费”可能包括生产经营需要的宴请、旅游景点参观、娱乐以及住宿费用等,这些基本属于“交际应酬费”,相关专票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只能做转出。
2.企业如果负担的其他企业员工的差旅费,能不能抵扣进项税要综合业务的性质判断:
比如,A公司聘请B公司的员工维修一项机器设备,B公司员工因此产生的住宿费用由A公司负责,该项费用企业列入业务招待费,此时的住宿费非交际应酬性消费而属于生产性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
3.企业应严格区分业务招待费和会议费,不得将业务招待费内容计入会议费税前列支和抵扣。会议费正常情况下需要提供会议时间、地点、人员、会议记录等材料作为税前扣除的辅助材料。同时,符合上述情况的会议费不属于交际应酬费范畴,可以进项抵扣。
03
公司发放住宿补贴的,
是否要凭发票扣除?交个税吗?
问题内容:
员工出差的费用凭票报销后,公司再按每次出差天数给予出差员工住宿补贴、交通补贴、餐费补贴,请问这些补贴是否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文里不征税的差旅费津贴,这些补贴是否需要纳入出差员工的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税务局答复: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可以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对能够提供差旅费起止时间、地点等相关证明材料,按差旅费管理办法发放的差旅费,准予税前扣除。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和公杂费。个人取得规定标准范围的差旅费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部分并入取得当月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税务局的回复,总结如下:
1.企业应该指定差旅费的补贴标准,对于在补贴标准内发生的差旅费,不需要凭票,企业就可直接税前扣除,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员工需提供差旅费的起止时间、地点等相关证明材料。
2.对于超标准给予的差旅费补贴,则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04
企业如何制定住宿差旅标准?
企业的差旅费津贴可以自己制定。但在征税问题上,税务也有权按其认定征税。当然,纳税人如果对税务的核定有异议,可以按规定进行复议甚至诉讼。
1.自行制定标准
浙江省税务局答复:如企业自己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规定差旅费的合理标准,可以照此确定。
2.参照行政机关执行
同样来自于浙江省税务局上述答复:如没有规章制度,可参照行政机关的标准(仅供参考)。
05
一图掌握会议费、住宿费的财税处理
1.
2.
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