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医保缴费年限有变!还有这些新变化

来源: 中国会计报

  近两年来,为了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维护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多地都在逐步统一医保缴费年限。近期,又有一地统一了医保缴费年限。

  此外,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公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新政如何影响你我?

  一起来看看医保的这些新变化吧!

  01

  9月1日起,执行医保缴费年限新规定

  近期,广东省珠海市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进行了修订,出台了《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珠海市大病保险办法》,分别将从2024年9月1日和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针对医保退休政策,将实施渐进式延长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政策,至2029年将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逐步统一为25年。

  重点内容如下:

  一、提高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缴费费率

  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要求“逐步统一单建统筹职工医保费率,费率与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用人单位费率一致”。目前,珠海市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用人单位费率为6%,考虑到用人单位用工成本,从2025年起将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从2.5%提高至3%(含生育保险0.5%)。

  二、提高职工医保待遇保障水平

  1.提高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将单建统筹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待遇调整为与统账结合在职职工一致,即住院支付比例从90%统一调整为一级医院支付94%、二级医院支付93%、三级医院支付92%;统账结合退休人员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从94%统一提高至95%。

  2.调整了医用耗材目录中单价在2000元(含)以上的一次性材料费的报销规则,调整为个人先自付30%,再纳入核准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与原政策相比,调整后不会降低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

  三、渐进式延长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

  1.实施渐进式延长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政策,至2029年将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逐步统一为25年;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维持25年不变;统一全市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为满10年。

  2.放宽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档次选择,同步取消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按0.8比例折算为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按1:1计算为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

  02

  各地医保缴费年限规定

  我国的医疗保险是以“市级统筹”为主,各地市一般都有规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达到规定年限后,退休不再缴费,终身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但是,职工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目前全国尚未统一标准,各地略有差异。以下为部分地区关于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

  一、天津市

  天津市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核定办法的通知》明确,参保人员在本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男应不少于25年、女应不少于20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应不少于5年。达到上述缴费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不足上述年限的,可按规定补足后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二、贵州省

  贵州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11月1日起,逐步调整全省医保缴费年限。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且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统筹地区职工医保退休待遇,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按各统筹地区政策执行。

  ● 各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启动前已经参加工作的,职工医保缴费总年限不少于10年,且贵州省内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 各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启动后至2016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医保缴费总年限不少于15年,且贵州省内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 2017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医保缴费总年限不少于25年,且贵州省内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三、江苏省

  江苏省医保局发布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明确,自2023年6月1日起,享受终身医保的缴费年限将延长。

  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包含按照国家规定认可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满二十五年、女性满二十年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其中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继续缴费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时医保不够缴费年限怎么办?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或累计缴费年限不满规定年限的,需按规定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以本人退休时缴费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03

  医保新变化!一图读懂重点问题

  《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近日印发,对今年居民医保筹资、待遇保障,以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等方面明确一批新的政策措施。

  来源:综合北京日报、中国医疗保险、财务第一教室,51社保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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