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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这家公司退市
2024-09-19 16:46:36
作者:董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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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及标的
*st威创--
证券公司--
融资融券--
深股通--

*st威创(002308)(002308)9月18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告显示,公司股票在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2日期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股票终止上市

公告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1.15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公司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要求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公告提醒投资者、证券公司(399975)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885338)、转融通、深股通(885694)等业务。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遭行政处罚

同日,*st威创(002308)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简称《告知书》)。

据了解,*st威创(002308)分别于2023年12月23日、2023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拟收购方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关于上层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公司拟收购方刘钧、公司的控股股东台州市中数威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陆克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披露《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因涉嫌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告知书》称,上市公司、刘钧、陆克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广东证监局调查完毕,依法拟对上述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陆克平未告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刘钧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协议收购事项报告义务,陆克平未告知上市公司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上市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证监局对*st威创(002308)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对陆克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2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任人处以700万元罚款,同时对陆克平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刘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未履行收购事项报告义务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任人处以200万元罚款,同时对刘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陆宇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同时对陆宇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时任总经理卢永胜,时任财务负责人温晶晶,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1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徐朝晖、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书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负责人周丰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梁春晖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曹秀明,董事、副总经理陈晓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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