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药业(600521)公告,自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即26.57元/股),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依据上述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