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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发布!7月18日起产假社保补贴50%
2025-07-23 16: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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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上海人社重磅发文:

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社保补贴50%

7月18日,上海市人社局等5部门发布《关于实施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重点:

女职员在产假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按单位实际缴纳金额的50%退还;

2025年7月18日起,为期6个月,期限为5年。

适用对象及条件

  • 2025年1月1日起,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子女,本市用人单位为其落实本市产假及生育假政策,并在产假及生育假期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

  • 补贴标准为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经办程序

  • 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一次申领”方式。

江苏

产假期社保最高可补贴80%

2025年2月20日,《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正式出台。

补贴对象及条件:

2025年1月11日后(含1月11日)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的,以及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企业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补贴标准:

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产假期间,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50%、80%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月份从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多地社保补贴政策

浙江:企业为产假期女职工缴社保费可享50%补贴

2022年12月,浙江省发布《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广东、湖北:假期用工成本分担

2021年11月湖北发布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在第三十一条补充“鼓励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的企业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

2021年12月广东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

2025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李承霞在一份关于出台企业生育成本合理共担政策的建议中提出:“尽快出台企业生育成本的合理共担政策,实现企业生育成本共担化,男女用工成本性别差最小化,从根本上减轻企业生育成本,改善女性就业环境。”

为了进一步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全国多地陆续出台生育福利政策,全国多省实现“生育津贴直发个人”。

截至目前,全国14个省份生育津贴均可直接发放至个人,分别为山西(600936)、内蒙古、黑龙江、上海、福建、山东、湖北、海南、重庆、甘肃、青海、云南、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此外,湖南、浙江、辽宁部分城市实现生育津贴直达个人。

总体来看,全国有近六成统筹区实现直接发放至个人。

生育津贴发放情况详见下表:

图片来源:新闻联播(统计截至6月12日)

生育津贴直发

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1.更透明

从此告别催报材料、跑经办、追进度

不用担心员工有“少发多发”的质疑

单位无需垫付资金,缓解财务压力

2.旧制度未清,新政策已上

有的地区还在“申报制”,有的进入“免申即享”,大家需要弄清自家城市到底走到哪步了。

政策实操细则还未出,衔接过渡期难免遇到实操细节问题,流程优化尚需一段时间。

3.要更懂政策

员工默认你最懂政策变动,越是“直发”,越需要讲清楚“谁来发、何时发、怎么发”。

4.注意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差额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在性质上相似,但在某些情况下,它们之间会存在差额,需要进行补差。

补差的计算方法通常有两种:

方法一:差额部分=职工月平均工资÷21.75×产假期间的计薪天数-单位月平均社保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方法二:差额部分=(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月平均社保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费,那么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将无法享受生育津贴。此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女职工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向其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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