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部门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部门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一、正确认识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活动的本质属性。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是国家法定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我国境内流通使用。其中,π币等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无明确的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发行和运营机制不透明,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且常出现借其名义开展的传销、诈骗活动。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通过发行代币(通证)或具有代币(通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进行融资和交易活动,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机炒作风险等,目前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二、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的业务。三、社会公众要高度警惕各类形式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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