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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消息!小鹏获L3级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牌照,股价瞬间拉升!L0-L5自动驾驶有何区别,责任如何划分?一文看懂
2025-12-16 18: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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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财经报道,12月16日,记者获悉小鹏汽车(HK9868)已在广州市获得L3级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牌照,并启动常态化的L3道路测试。该牌照主要用于在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885736)测试高快速路上进行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测试。

2025年科技日上,小鹏汽车(HK9868)正式发布具备L4级能力的第二代VLA,该软件预计将在2026年一季度量产上车。2026年,小鹏汽车(HK9868)计划推出量产的软硬件都达到L4级自动驾驶水平的车型。

受消息影响,16日下午,港股小鹏汽车(HK9868)(09868.HK)股价瞬间短线拉升,跌幅一度缩窄至1%左右,此前一度跌超5%。

12月15日,工信部网站消息显示,近期,重庆长安汽车(000625)股份有限公司和北汽蓝谷(600733)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两家汽车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了搭载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885736)产品准入申请,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受理、审查、公示等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于第401批《公告》附条件许可了相关产品。

这也标志着我国L3级自动驾驶从测试阶段迈入商业化应用的关键一步。

根据公示信息,长安汽车(000625)获批车型为“长安牌SC7000AAARBEV型纯电动轿车”,其功能设定为在最高50km/h的车速下,于交通拥堵环境中实现高速公路(884154)和城市快速路的单车道内自动驾驶,目前该功能仅限于在重庆市内的特定快速路段开启。

另一款获许可车型为“北汽(600733)极狐牌BJ7001A61NBEV型纯电动轿车”。《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北汽(600733)方面了解到,该申报车型为极狐阿尔法S(L3版),搭载了包括3颗激光雷达在内的34颗高性能传感器(885946)。该车可以实现高速公路(884154)和城市快速路单车道内的自动驾驶功能(最高车速80km/h),目前功能开启范围限定于北京市内的京台高速、机场北线高速及大兴机场高速等指定路段。

今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有条件批准L3级车型生产准入。

此前,对于有条件批准L3车辆上路,原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汽车芯片(885945)产业创新战略联盟联席理事长董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L3级车型有政策规定了就能跑起来,消费(883434)者就能用起来。只有用起来了,才能推动我国自动驾驶技术进一步发展,才会越来越安全。”

图片来源:极狐汽车官网

据工信部网站,根据规划,前期将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885736)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编制指引文件,组织专家团队,严格按规范、按流程开展初审、择优、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作。两家汽车企业已按要求完成并通过了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下一步,两款车型将由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出行汽车服务(884107)有限公司两家使用主体在上述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

据央广网此前报道,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介绍,按照现在的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为L0级-L5级。其中L0级-L4级都属于辅助驾驶,需要人来驾驶或者操控,并且承担法律责任。

L0-L5级自动驾驶具体有何区别?据财联社报道,细节如下:

L0级别,国家标准为应急辅助,驾驶方式为人类驾驶,控制主体为驾驶员,责任主体为驾驶员。

L1级别,国家标准为部分驾驶辅助,驾驶方式为脱脚,控制主体为驾驶员,责任主体为驾驶员。

L2级别,国家标准为组合驾驶辅助,驾驶方式为脱手,控制主体为驾驶员,责任主体为驾驶员。

L3级别,国家标准为有条件自动驾驶,驾驶方式为脱眼,控制主体为系统,在国内,责任主体为驾驶员第一责任人,国际上责任主体:系统激活期间车企担责,但需要驾驶员接管时责任可能转移”。

L4级别,国家标准为高度自动驾驶,驾驶方式为脱脑,控制主体为系统,在国内,责任主体:仅在完全无人驾驶(885736)状态时,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制造商担责。国际上责任主体:车企或技术提供方全责。

L5级别,国家标准为完全自动驾驶,驾驶方式为无人驾驶(885736),控制主体为系统,责任主体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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