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消息,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等十一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2026-2028年)》,旨在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与重点任务,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自治区高质量发展。
该方案明确了到2028年的发展目标:基本形成高效协同、富有活力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成功转化一批服务国家和自治区战略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各类科技创新平台100家,孵化科技型、创新型企业1000家,登记技术合同交易金额300亿元以上。
方案部署了四大方面共17项重点任务,系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850102)作:
一、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包括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支持以“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转化;推行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改革,建立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推进“先使用后付费”试点工作,降低企业使用门槛;支持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推动科研单位健全评价与收益分配机制,将转化成效作为科研人员职称评聘等重要参考。
二、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支持校企共建联合研发团队,实行“双负责人”“双导师”制;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目标牵引,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促进国有企业加速成果转化,支持其对科技骨干进行股权和分红激励;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赋能成果转化,助力初创企业进入产业链;支持科技成果入园进区,鼓励各类园区提升转化承载力;引导科技人才携成果转化,对落地项目给予积分奖励支持。
三、激发科技成果转化要素活力。发展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科技信贷、保险等产品;拓展成果转化承载空间,支持建设孵化器、加速器及“科创飞地”;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发挥政府采购对科技创新产品的带动作用。
四、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加强概念验证平台和中试基地建设;推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建设“蒙科聚”平台升级版;壮大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畅通其职称评聘通道。
为确保行动方案有效落实,文件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任务落实、强化尽职免责、广泛宣传引导等四项保障措施。
原文: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