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发布消息,为保障2026年春节期间城市交通运力,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宣城市区巡游出租车将于春节期间实行临时加价,每车次加收3元,执行时间自2月15日(腊月廿八)00:00起,至2月23日(正月初七)24:00止,共计9天。
此次临时加价依据国家相关指导意见及本地具体文件规定实施。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通知,对加价执行作出具体规范。
通知明确了以下重要事项:
一、明确临时加价标准及时间。加价标准为每车次3元,执行时间为202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共计9天。
二、规范张贴加价标贴。各出租车企业须将加价标贴发放给驾驶员,每车需在车辆前排及后排显著位置各张贴一张。
三、备足发票并做好政策解释。经营者需提前备足发票,主动向乘客提供。驾驶员在营运中须耐心向乘客说明加价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恪守合规营运与诚信经营准则。严禁出现私自抬价、拒载、违规拼客、故意绕道等行为,维护行业良好形象。
通知要求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者及全体驾驶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保障春节期间客运市场秩序。
原文:春节期间,宣城出租车收费有变化(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