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562350)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系统谋划了全国统一电力(562350)市场未来5—10年的目标任务。围绕最新制定的发展目标,《实施意见》着重部署了一批创新举措。《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推动发电侧经营主体参与电力(562350)市场。落实新能源(850101)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鼓励新能源(850101)企业与用户开展多年期交易。推动“沙戈荒”新能源(850101)基地各类型电源整体参与电力(562350)市场,强化跨省跨区和省内消纳统筹。推动分布式电源公平承担系统调节成本,支持分布式新能源(850101)以聚合交易、直接交易等模式参与市场。进一步优化煤电机组运营模式,合理确定机组开机方式和调峰深度,上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562350)市场,通过多种交易类型获得收益以覆盖建设运营成本。在保障能源(850101)安全的基础上,分品种有节奏推进气电、水电、核电(885571)等电源进入电力(562350)市场。探索建立体现核电(885571)低碳价值的制度,鼓励煤电机组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降低交易电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