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黔南市场监管消息,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治理的积极性,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黔南州委、州政府于2026年2月14日正式印发《黔南州争做“平安守护人”群防群治奖励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维护社会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与精神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可达10000元。
奖励范围明确,涵盖多类社会治理贡献
根据办法规定,以下六类情形将予以奖励:
(一)提供线索,为预防、制止严重暴力犯罪或侦破重大刑事案件发挥关键作用的;
(二)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
(三)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查处“黄赌毒”、盗抢骗、电信网络诈骗、故意散布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四)提供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异常行为活动线索,有效防止侵害或违法犯罪案件发生的;
(五)积极参与婚恋家庭纠纷等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报告,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事件发生的;
(六)在社会安全治理其他工作中贡献突出,经认定应予奖励的。
奖励标准分级,依据贡献大小确定
奖励标准分为三个等级:
(一)对破获重大案件、防止重大事故或抓获重要逃犯有重大贡献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
(二)对侦破一般案件、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或排查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有较大贡献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
(三)提供一般性有效线索、完成其他辅助性工作确有成效的,奖励人民币100元至1000元。
办法强调,对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奖,多人提供同一线索则奖励最先提供者。
多渠道提供线索,规范受理与奖励程序
群众可通过三种渠道提供线索:拨打黔南州12345热线或“110”报警电话;通过微信“贵和码”进入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平台录入;前往各级综治中心、公安机关或当面向民警提供。
奖励工作由各县(市)党委政法委牵头,公安机关、综治中心具体实施。奖励程序包括申报、核实、审批和告知四个环节。奖励发放一般采取保密方式,如银行转账,经本人同意也可公开表彰。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奖励落实
“平安守护人”群防群治奖励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鼓励社会力量自愿捐款。州级设立专项激励资金,对工作突出的县(市)给予“后奖补”式补助,并对财政困难地区予以适当倾斜。专项资金需严格管理,接受监督。
强化监督保障,保护提供人安全
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奖励工作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将收回奖金并追究责任。同时,依法保障线索提供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行为将从严查处。具有法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获知的线索等情形,不适用本办法奖励。
原文:争做黔南“平安守护人”!最高奖励10000元(来源:黔南市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