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高院消息,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贾宇提出关于“完善预付式养老服务立法”的建议,旨在应对当前养老服务领域“预付费”模式暴露出的风险,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贾宇指出,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预付式”养老服务在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同时,也易被部分经营者异化为“圈钱工具”。司法实践中暴露出经营者预设不公平退费条款、预付资金脱离监管、名为养老实为卖房、虚假宣传集资诈骗等多类突出问题,严重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制约产业健康发展。
为破解乱象、筑牢法治防线,贾宇结合司法实践提出四点具体立法建议:
一是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增设条款,明确禁止养老机构利用格式条款设定不合理的退费机制、排除或限制老年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加重老年人责任或免除自身责任。
二是建议将康养社区、老年公寓等新型预付式养老机构及其运营资金纳入监管体系,规范收费标准,并明确资金监管的主管单位。
三是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增设条款,禁止养老机构以“使用权转让”等名义变相从事房地产(881153)销售业务。
四是严惩虚假宣传,禁止养老机构以承诺还本付息、投资回报等诱导性手段骗取老年人预交费用,并在管理办法中增设相应禁止性条款。
贾宇强调,“预付式”养老服务的规范发展关乎亿万老年人的“养老安全感”,需以立法划定行为边界,以司法明晰权利义务,让养老服务回归本源,真正实现“养老有温度、法治有力度、行业有出路”。
此外,贾宇代表今年还提出了关于“加强规制专利恶意诉讼”的建议,旨在打击将专利异化为商业竞争工具的行为,守护新质生产力发展,为关键核心领域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原文:光明网丨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高院院长贾宇:建议完善预付式养老服务立法(来源:上海高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