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写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更加有力、更加有效。这是我们的核心职能,不能削弱,只能加强。”
从规范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实控人和各类中介机构的行为,到畅通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再到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民事赔偿典型案例落地……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体系持续完善,不断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制度筑基
制度是根基,唯有健全的规则体系,才能让投资者保护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去年10月2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包含23项务实举措构建全链条投资者保护体系,为后续监管执法、权益救济提供了坚实制度支撑。
当前,普通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三种机制相继落地。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正成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有力武器。此前,康美药业(600518)案52037名投资者获赔24.59亿元,泽达易盛案7195名投资者获赔2.8亿余元,金通灵(603900)被判决赔偿原告43269名投资者投资损失共计7.75亿元。目前,锦州港案、美尚生态案等特别代表人诉讼有序推进。
“普通代表人诉讼与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协同推进、快速转换,不仅彰显了集体维权机制的常态化运行成效,也适配不同规模纠纷的化解需求。”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则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当前,监管重心逐步前移,资本市场生态持续净化重塑。”吴则涛表示,未来,监管重心将从“事后处罚”转向“源头治理”,通过规则细化标准提升、常态化监管排查,提前遏制潜在造假行为,推动市场主体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易假”的自觉。此外,债券型证券虚假陈述损失核算模型仍存在探讨空间;操纵市场与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衔接路径及操作有待精细化;责任主体之间再追偿有望常态化,如何实现“过责相当”精准追责值得期待。
严监管强震慑
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严监管的核心抓手。规范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实控人和各类中介机构的行为,依法严查严处蹭热点、炒概念、操纵市场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始终是监管层的重点工作。
近年来,监管秉持“严监严管”的监管态度,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数据显示,新“国九条”颁布两年来,已有88家公司平稳退市。证监会突出打大、打恶、打重点,敢亮剑、出重拳,近两年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1130件,罚没款308亿元。
司法力量的协同发力进一步强化了监管震慑力。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2025年工作回顾”中提到,会同中国证监会出台意见,协同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审结涉证券、期货、基金等案件2.5万件,同比增长53.6%。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实体法层面,应明确共识,对于财务造假行为原则上要追究对投资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启动信用惩戒机制。从程序法层面,需尽快出台相关证据指引,明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统一证据标准,体现“举证责任与信息占有成正比”的法治理念,降低投资者维权门槛。
未来,监管层将坚持依法从严监管,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有效性和震慑力。吴清在上述记者会上表示:“继续落实好‘五大监管’,加快推进监管数字化、智能化,精准有力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恶性违法行为。”
优服务强引导
维权渠道的畅通与否,直接关系到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实效,更是打通制度保障“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证监会在2026年系统工作会议上提到,畅通行政刑事衔接机制,推动更多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典型案例落地。
司法层面的配套完善有望进一步破解投资者维权的痛点。证监会此前发布的《意见》提出,推动出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推动制定和修改内幕交易、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刑事司法解释和私募基金犯罪司法政策文件。最高法近期明确,今年将制定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有助于统一审判尺度,有效避免“同案不同判”,也有望进一步畅通投资者权利救济渠道。
如何让投资者的维权保障真正落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黄江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要织密全链条法治防护网,落实“民事赔偿优先、行刑衔接无缝”,加快出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统一裁判规则;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性行为保持“零容忍”,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将刑事追赃优先用于退赔,确保投资者损失及时弥补;强化科技赋能监管,提升线索发现与穿透式监管能力,实现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薛莲对记者表示,在中小投资者维权方面,未来,可以探索建立前置性程序安排,缩短赔偿周期(883436),使中小投资者能够更为及时、便捷地获得救济。
在畅通维权通道方面,黄江东表示,打通高效便捷维权通道,深化“示范判决+类案调解”与“总对总”诉调对接,推广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联合第三方机构统一损失测算,降低投资者举证与时间成本;完善破产重整与投资者保护联动机制,兼顾企业拯救与权益救济,实现“案结事了、企业存续”的目标。
强化协同共治与市场生态培育同样不可或缺。在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看来,要提高投资者维权保障,加快落地落实证券监管部门与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纠纷“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
织牢投资者保护的“安全网”,既要建立健全完善法律制度,也要每一个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守护。从监管机构到司法机关,从上市公司到中介机构,各方正合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零容忍”监管态势下,资本市场正朝着更加规范、透明、公平的方向稳步前进。
